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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163403-031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4-30

五一消费提示:欢度黄金周 维权意识要加强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在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际旅行严格受限的情况下,国内旅行将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消费者在假期集中“玩玩玩”“买买买”过程中,易发生消费纠纷。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欢度黄金周,维权意识要加强。

  一、防疫不松劲,规划需做细

  虽然当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疫苗接种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境外疫情仍然较为严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疫策略仍未改变。在安排“五一”长假期间出行时,应将出行的目的地尽量选择在国内低风险地区,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规定并配合做好防护措施,还要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及味觉障碍等不适症状应立刻联系当地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及时诊治。

  出行前一定要下足功夫,做好出行规划。据媒体报道,一些热门旅游城市甚至出现航班经济舱售罄、高星酒店一房难求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景点的限流制度、往年景区人流状况、天气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提前预约等,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避免将游山玩水变成看“人山人海”,降低出行体验。自驾游的要特别留意道路交通状况,错峰出行、文明出行。

  二、跟团要谨慎,饮食应节约

  外出游玩难免会购物消费,消费者在旅游景区购物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不偏信商家宣传,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核实商品价格,最好能够货比三家。尽量不在旅游景区特别是流动小商贩处购买珠宝钻石等贵重物品,购买当地土特产的,还要注意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没有变质等。

  通过旅行中介跟团出行的,一定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签署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切勿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旅游团”或者“0元旅游团”,以防落入“黑中介”“黑导游”精心设计的“陷阱”。

  消费者要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养成文明健康用餐的好习惯。“五一”聚餐时,要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主动践行“光盘行动”。同时,既要做绿色节约消费的实践者,还要做绿色节约消费的监督者。发现餐饮企业存在诱导消费者多点餐或者设置最低消费门槛等行为造成餐饮浪费的,要勇于指出问题、批评纠正,餐饮企业拒不改正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是揭露曝光。

  三、权益要维护,规范要遵守

  广大消费者在“五一”假期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留好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本着合法、正当、公平原则,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如果商家拒不遵守其承诺或者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协组织投诉。消费者可以积极使用“一部手机游云南”APP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要做好资源供给准备。面对“五一”期间消费者火爆的出行、消费热潮,经营者应当结合消费者的需求做好“备战”,制定相应的应急、协调、调拨等措施,尽量减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面临排长队等候、供不应求等情况。要做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经营者应当禁止采用不明码标价、坐地起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手段坑害消费者,杜绝黄金周“宰客”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要重视对服务合同的履行。经营者要信守承诺和秉承契约精神,严格遵守与消费者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并能保证商品质量可靠、服务不缩水,杜绝单方面取消消费者订单等违约行为。要保障消费者安全权。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保障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由于消费者人数众多,经营者更是要在提供旅游、餐饮、娱乐等项目过程中,将保障消费者安全权放在突出位置不松懈。要坚守法律底线合规经营。“五一”期间,相关监管部门将会加大对交通、景区、餐饮、酒店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出行与安全。因此,经营者必须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做出一些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要重视消费者诉求。经营者面对消费纠纷应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也应积极协助解决,将消费纠纷、消费困难化解在源头,为消费者“五一”假期增添一份风清气朗,促进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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