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临沧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消费者协会10月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 2024-10-22 10:09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提高广大消费者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临沧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根据全市当前投诉举报、消费维权情况发布2024年10月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

消费警示一:警惕“不合理低价游”省内推行“30天无理由”

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强迫购物、产品质量纠纷、侮辱消费者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损害旅游景区形象,影响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打着“团购价”“零团费”“免费游”“旅游补贴”等噱头进行包装,实际却暗藏着损害游客利益的“陷阱”,如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餐饮住宿等方面大打折扣,并在旅途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或是在签订合同时将最精彩、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变相加价。这些行为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出行体验,容易产生消费纠纷。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抛弃贪图便宜的心理,不能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行社的口碑以及旅游产品的品质,同时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安排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切不可盲目签约。云南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商品需保持原状,未因人为原因造成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凭所购商品的正式发票或有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购物凭证,通过“游云南”APP或“游云南”小程序的“我要退货”,游客也可前往任意一个退货服务点现场办理退货,长水机场退货中心也可以办理。

消费警示二:网络购物要谨慎 链接优惠要分清

谨防陌生渠道、明确优惠规则。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信息、朋友圈“微商”、搜索引擎等推送的消费链接和广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优先选择资质全、规模大的官方网络购物平台、口碑较高的主播,切忌贪图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免出现下单后平台经营者“跑路”情况。各大购物平台及商家出台的优惠规则要看清,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要明确,预付定金是否可退;了解产品日常价格,可在不同平台与商家进行对比,以免陷入“先涨后降”的消费套路。

留存促销证据、保持理性消费。留存商家相关促销宣传证据,如促销宣传页面、优惠活动细则、下单页面等,对于直播购物,建议对直播页面进行截图或录屏;对促销规则有疑问的,应当与商家进行沟通,留存聊天截图,以便后续维权。提前了解自身需求,列明购物清单,不急于下单;认真核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是否有误,冷静思考后再决定;合理选购食品、美容彩妆护肤等有规定使用期限的产品,以防过量囤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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