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工业园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10 16:16 信息来源: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一、2021年园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园区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支持帮助下,严格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坚持以完成目标任务为导向,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提高保障能力为重点,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要求,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积极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切实推动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促进园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国家级高新区开好局、起好步。

  (一)2021年园区预算收支情况

  1.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988万元,为年初预算22900万元的100.38%,同比增收775万元,增长3.49%,其中:税收收入20556万元,为年初预算19600万元的104.88%,同比增收1072万元,增长5.50%;非税收入2432万元,为年初预算3300万元的73.70%,同比减收297万元,下降10.88%,非税收入占比10.58%,比上年下降1.71个百分点。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509万元,为年初预算28500万元的100.03%,同比增支915万元,增长3.32%。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万元,下降49.35%;公共安全支出19万元,增长46.15%;科学技术支出3381万元,增长33.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万元,增长21.31%;卫生健康支出50万元,下降12.28%;节能环保支出 23万元,增长360.00%;城乡社区支出10196万元,下降36.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31万元,下降25.13%;金融支出-2万元,下降100.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645万元,比上年增加5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1万元,增长136.89%。

  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68万元,上年结转1700万元,调入资金3030万元,收入总计30386万元。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09万元,上解支出14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7万元,支出合计303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30万元,为年初预算10752万元的128.63%,同比减收21653万元,下降61.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711万元的150.81%,同比减收21456万元,下降64.85%。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113万元,为年初预算5956万元的220.16%,同比减支67440万元,下降83.72%。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降幅较大,主要是2020年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和临沧工业园区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增专项债券形成支出50000万元,而2021年无此因素。

  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30万元,上年结余2304万元,收入总计161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113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支出合计161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2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园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执行数为10.42万元,比上年减支1.75万元,下降14.3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30万元,比上年减支3.14万元,下降42.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2万元,比上年增支1.39万元,增长29.3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一致。

  2.园区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末,园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7000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务,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债务余额270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债务余额40000万元。

  (三)2021年园区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坚持围绕目标抓收入。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园区财税部门攻坚克难,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既做到应收尽收,又做到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围绕财源抓经济,围绕效益抓财源”理念,在巩固园区已有税源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挖掘潜在税源、培育新增税源。通过严格落实建筑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由核定征收调整为查账征收,加快推进园区片区综合开发、“新亚太时代广场”、“文华御府”、“佤山凤城A区”等多个房地产项目建设,2021年扣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因素后,园区税收收入同比增收1072万元,增长5.50%,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非税收入占比不断下降,非税收入占比仅为10.58%,比上年下降1.71个百分点。

  2.坚持保障项目强支出。园区财政分局通过统筹平衡财力,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倾力保障园区产业发展、园区火车站片区综合开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509万元,增长3.32%。一是为了激发园区企业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积极落实产业发展扶持、科技创新奖励等政策,从而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创建国家级高新区。2021年,园区财政共拨付入园企业产业发展扶持、招商平台扶持、科技创新奖励资金3998万元,同比增长10%。二是积极帮助园区企业及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1年,园区获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0万元,其中: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2万元、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50万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补助资金80万元、收回2020年省级财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2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园区火车站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园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从而推动园区经济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促融资。2021年,园区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园区国资公司组织架构、薪酬体系、风控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园区国资公司市场化运营,从而做大国资公司资产规模,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构建稳定的现金流,增强其“造血”功能,为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充分发挥金融协调服务作用,多次与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沟通、对接、协调,积极为园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相关问题,从而促进园区企业发展,积极培植园区税源。

  4.坚持过“紧日子”促改革。一是过“紧日子”有效落实。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坚决压减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021年,园区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比上年减支4万元,下降11.43%,项目支出中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比上年减支535万元,下降39.99%。二是持续做好园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三是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并严格贯穿于工作中,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做好预算编制、调整及决算工作。

  5.坚持有效推进绩效管理。一是不断强化绩效观念,推进绩效预算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同步启动、同步审核、同步下达。二是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全面开展评价工作,对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三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统筹考虑上年度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等情况,在编制项目支出时,对上年执行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大的部门,适当压缩年初预算资金安排额度。对上年度绩效低或无绩效的项目,相应削减或取消当年项目支出安排。四是根据《临沧工业园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着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五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021年,园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近年来园区财政收入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一次性税源占比较大,可持续性税源较少,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税收收入中行业发展不均衡,建筑安装行业税收贡献率大,而工业企业量小质弱,主导产业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园区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二是园区非税收入中一次性收入占比较大,主要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保障住房处置收入为主,由于以前年度园区已通过处置及盘活国有资产来缓解偿债压力及弥补收入缺口,因此非税收入难以成为园区财政收入增长点。三是随着园区承担临沧火车站片区综合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城镇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开发建设,园区可用财力不足,项目支出资金保障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二、2022年园区财政预算安排计划

  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财政收支形势,202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建设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推动财力下沉,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支出预算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重点项目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三是坚持“科学统筹”的原则。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四是坚持“花钱问效”原则。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五是坚持“可持续性”原则。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依法依规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

  (一)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3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2988万元增长0.05%(剔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财政调库因素预计完成24280万元,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20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556万元下降0.27%(剔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财政调库因素预计完成21780万元,同比增长3.02%);非税收入2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432万元增长2.80%,非税收入占比10.87%,比上年上升0.29个百分点。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8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8509万元增长0.32%。

  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00万元,收入总计31100万元。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00万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支出合计31100万元。园区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76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3830万元增长27.3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9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1629万元增长28.64%。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76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3113万元增长34.4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981万元,比上年10962万元增长36.66%。

  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611万元,上年结余21万元,收入总计1763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32万元,支出合计17632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三、2022年园区财政工作重点

  2022年,园区的经济形势将更加严峻,财政运行更加艰难,化解债务、防范风险的压力更加巨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直面问题,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积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勠力同心、克难奋进,扎实做好今年财政收支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抓好财政收入管理。一是积极稳妥地深入研判经济形势和支持走向,结合目前园区发展状况,巩固已有产业税源,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加大投入以锗为主的新材料和生物医药、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培植新兴税源增长点。二是持续用力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抓项目建设,抓好抓实抓细,通过项目建设培植新的税收收入增长点。三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切实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加强税收征管,突出“加强税源监控”和“提高收入质量”两个重点,增强对市场变动的分析能力,及时掌握全市重点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活动,做到依法征收、依率征收,确保预算收入按时足额征收到位。五是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二)持续做好重点项目保障。一是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切实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园区科技创新能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培植新税源,促进园区经济稳步增长。二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工作力度,提前研究政策,谋划和储备项目,积极帮助园区企业及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带动园区企业发展,推动园区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加大对园区城镇棚户区改造、临沧火车站片区综合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投入。

  (三)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规范预算一体化管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和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统一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的全过程、嵌入式系统集成管理,强化预算统筹,细化预算编制和硬化预算执行。二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原则,从严从紧控制预算支出,确保每笔资金都用在保民生、促发展的刀刃上。三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要求,原则上当年度不新增项目支出,充分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不随意扩大政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增加财政负担,确需安排的项目,分年度、分批次纳入预算安排,缓解财政负担压力。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不断健全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四)持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一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开好举债融资前门、加大监管力度等方面积极开展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二是不断完善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园区经济的拉动作用。三是建立并完善对国资公司以管资本、资产为主的企业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园区国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和资产合理配置,真正做到自负盈亏,减少对财政的依赖。

  (五)持续推动绩效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提升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二是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全面开展评价工作,对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三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园区将结合自身实际,创新管理方式,加大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让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改进管理、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四是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抓好项目入库管理,严把项目安排关口,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五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发展的定力、决心和信心,从严履行一岗双责,提高财政队伍政治理论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更加优异的财政答卷。二是要汲取财政改革发展宝贵经验,深化财政工作规律认识,锚定新时代财政事业前进方向,准确把握工作方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结构、精准支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守住底线、安全持续,加强管理、提升效能,依法理财、严肃纪律,主动将园区财政发展置于全市大坐标中定位,应对挑战,在抓好增收节支、稳固财政平衡的基础上,致力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园区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自觉做到“手中有财,心中有政”。三是始终坚持立身正,做实事。在提高财政工作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行政、廉洁理财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园区高素质全方位忠诚干净担当财政干部队伍,保障园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名词解释

  【零基预算】

  是指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每个部门对新的预算年度中要做的所有事情进行审核,测定不同层次服务所需的资金,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预算或检验新增部分。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一切以零为基数,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零基预算的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

  【“三保”支出】

  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级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大改革。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采用这种方法,优点是期末无需对本期的收益和费用进行调整,核算手续比较简单但不能正确地反映各期的成本和盈亏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各级预算收入和支出实行收付实现制”。它能真实地反映当年的预算收支实际执行结果,既能避免预算上的虚假平衡,又便于资金调度和统筹使用。

  【财政列支政策变化】

  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都明确“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是当期财政年度各项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情况,原则上包括年度已下达指标尚未拨付资金的支出;收付实现制反映的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安排的支出,仅指当年已实际拨付使用资金的支出。为有效反映真实财政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1年起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为体现数据的可比性,本次报告增加同口径增长对比,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度收付实现制支出数进行对比。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是指识别、测算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直达资金】

  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新增的1万亿元财政赤字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建立特殊的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5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财政、社保部门要设立特殊账户,确保资金直达,避免中间截留。6月8日,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议明确,建立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机制。中央纳入直达机制的资金分为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管理资金两部分。建立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举措,是宏观调控方式的创新。对于落实好中央直达机制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政府在某财政年度末,所欠债务的累计余额,即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一般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临沧工业园区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xls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