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高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计划

发布日期: 2024-03-08 15:25 信息来源: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2023年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各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的严峻形势和多重考验,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支持帮助下,高新区财税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壮大“三大经济”工作步伐,持续强化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切实推动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促进高新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国家级高新区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3年高新区预算收支情况

1.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000万元的100.18%,其中:税收收入14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000万元的86.08%;非税收入3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0万元的340.00%,同比下降33.71%,非税收入占比18.85%。2023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全年高新区退税16087万元,其中15%部分为-2413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000万元的100%,同比下降5.59%。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万元,增长32.22%;公共安全支出28万元,下降12.50%;科学技术支出988万元,下降59.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万元,增长17.72%;卫生健康支出43万元,下降42.67%;节能环保支出125万元,增长81.16%;城乡社区支出10234万元,增长116.5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851万元,下降16.8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万元,下降99.83%;住房保障支出9289万元,增长357.36%。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6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17万元),上年结余1439万元,调入资金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86万元,收入总计29525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1万元,上解支出227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6万元,支出合计295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0437万元的38.94%,同比增长41.5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008万元的10.77%,同比下降66.66%。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866万元,为年初预算46114万元的21.39%,同比下降21.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2685万元的18.07%,同比下降12.28%。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537万元,上年结余3827万元,收入总计2736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8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1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000万元,支出合计271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7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4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高新区“三保”执行情况

2023年,高新区“三保”支出执行数636万元,其中:保工资607万元、保运转29万元,“三保”落实到位。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执行数为9.82万元,比上年减支0.19万元,下降1.9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18万元,比上年减支0.13万元,下降2.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4万元,比上年减支0.06万元,下降1.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一致。

3.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及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为50000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务,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债务余额100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债务余额40000万元。

2023年,高新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9152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152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972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180万元;专项债务(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7000万元。

(三)2023年高新区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攻坚克难抓收入,不断助推高新区经济发展。面对依然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财税部门攻坚克难,围绕产业现状、税源结构、政策支持等重点,坚持目标引领,加压奋进。一是持续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助力经济爬坡过坎,夯实高新区财政发展基础。1-12月,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6087万元,同时,继续实施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让利,为企业稳岗、扩大生产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持续支持产业发展,巩固税源税基,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认真抓实抓细收入征管,全年扣除留抵退税等各项退税后,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000万元的100.18%。

2.突出重点抓支出,不断提升高新区保障能力。财政部门坚持用心、用情算好财力账、支出账和平衡账,在财政紧平衡的状态下统筹优化财政资源,竭力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为了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积极落实产业发展扶持等政策,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建国家级高新区。2023年,高新区本级财力共安排拨付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916万元。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及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高新区获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补助资金2039万元。

3.落实安全抓改革,不断强化高新区预算管理。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为基础,以提升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预算执行体系。有力推进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深化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差旅电子凭证报销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认真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四是不断加强库款管理和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充分保障高新区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和财政支出需要。五是推进总会计制度改革,提升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水平。

4.优化支出讲绩效,不断提升高新区绩效效能。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处理好“谋事”与“花钱”的关系。一是不断强化绩效观念,推进绩效预算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同步启动、同步审核、同步下达。二是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全面开展评价工作,对所有本级财力安排的财政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选择两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三是根据《临沧工业园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着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持续做好高新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增强高新区信息透明度。

5.筑牢“防火墙”,不断防风险守底线。高新区守牢“三保”、债务、资金三条底线,不断完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扎实做好“三保”工作,严格保障顺序,切实保障支出需求。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财政部化债要求,落实落细高新区化债方案。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偿债主体责任,确保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2023年高新区偿还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7000万元,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加快推进高新区国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和资产合理配置,真正做到自负盈亏,减少对财政的依赖。四是充分发挥金融协调服务作用,多次与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沟通、对接、协调,积极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相关问题,从而促进企业发展,积极培植税源。

2023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影响,高新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单一,持续增长税源点不足,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固,财政持续增收空间持续变窄,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财政“减收增支”的特征更加明显,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与预期相差较大,收支“紧平衡”状况日益凸显,财政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减弱。三是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仍需强化。在偿债资金来源有限的情况下,审计发现问题和历史累积问题整改难度大,破解存量问题和防范化解新的风险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够,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落实“过紧日子”的意识和措施还不到位,零基预算改革有待全面落实。

二、2024年高新区财政预算安排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高新区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坚持科技赋能,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保持社会稳定,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做到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推动高新区经济运行平稳,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做好财政保障。

(一)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8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033万元增长2.59%,其中:税收收入15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4633万元增长3.19%;非税收入34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3400万元一致。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7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27001万元基本一致。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3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216万元,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7046万元,收入总计29500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0万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支出合计29500万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85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3537万元下降21.0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309万元增长271.32%。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11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866万元增长13.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082万元,比上年7714万元增长17.73%。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583万元,上年结余167万元,收入总计18750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9万元,调出资金7046万元,支出合计1875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预备费安排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0万元的2.96%。

2.高新区“三保”预算情况

2024年,高新区“三保”支出预算数729万元,其中:保工资691万元、保运转38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2024年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2.8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8.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00%,原因是2023年11月管委会处置公务用车1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

4.高新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高新区政府债券预计还本付息1507万元,主要为

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27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180万元。

三、2024年高新区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财政形势依然严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压力仍然较大,产业结构欠优,税源税基薄弱,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偿债压力巨大,高新区财政运行将十分艰难。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谋划预算安排、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改革发展等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直面问题,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今年财政收支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税源培育,着力抓好财政收入管理。一是结合目前高新区发展状况,巩固已有产业税源,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推动高新区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培植新兴税源增长点。二是紧紧围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三大经济建设,抓项目建设,抓好抓实抓细,通过项目建设培植新的税收收入增长点。三是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企业纾困帮扶、就业稳岗等扶持政策,妥善处理减税与发展、短期与长期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四是不断强化重点税源日常管理,坚持抓大不放小,特别是跟进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情况,采取务实精准措施,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的纳税服务,全面压实责任,持续强化统筹调度,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不断加强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测,夯实收入平稳增长基础。五是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2024年为了保障支出财力及资金需求,将加大土地出让工作力度,充分实现资源效益。

(二)围绕收支目标,着力做好重点项目保障。一是持续树牢“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持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加强重点事业、重点项目财力保障,做到保好基本、兜住底线。二是做好产业发展扶持,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切实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培植新税源,促进高新区经济稳步增长。三是精准分析研判中央和省级财政系列政策举措,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主动争取上级补助,多形式、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增加财力。四是超前谋划,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等政策工具支持产业发展,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大对高新区城镇棚户区改造、临沧火车站片区综合开发、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投入。

(三)树立安全意识,着力持续防范化解风险。一是注重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综合施策、持续发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依法适度举债,加强对财政承受能力的评估论证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扎实做好债务结构优化、债务利息降低等工作,统筹资源资金有效化解存量债务。三是深化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着力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合理控制企业债务率。四是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穿透式监测,压实项目单位责任,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完善内部控制、预算拨款监督、资金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审查审批,严肃财经纪律。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动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不断打破“支出+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贯彻长期过紧日子要求,严把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落实绩效管理结果、审计整改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要求,真正把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落到实处,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全面清理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和存量闲置资金,延伸资源开发利用价值链条。四是动态监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切实把好支付关、管理关、审核关,筑牢财经纪律“防火墙”。五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加大对高新区企业及产业的扶持力度。疏通银企合作渠道,深化“银企互动”和“银企合作”,保障金融稳定,促进高新区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名词解释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23年 12 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4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

【基层“ 三保 ”支出】

中央、省、市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级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基本民生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我国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更大力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大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放宽小微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至100%,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政府在某财政年度末,所欠债务的累计余额,即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一般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是指识别、测算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预备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2024年,高新区安排预备费8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临沧高新区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xlsx

附件【临沧高新区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xls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