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园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极不平凡、极为艰难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各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的严峻形势和多重考验,园区财税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支持帮助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强化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切实推动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促进园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国家级高新区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2年园区预算收支情况
1.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000万元的-94.85%,同比下降194.90%,其中:税收收入-26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500万元的-131.43%,同比下降231.08%;非税收入5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00万元的205.16%,同比增长110.90%。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2022年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园区退税21.58亿元,其中15%部分为-44954万元。同口径(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000万元的100.60%,同比下降2.06%,其中:税收收入18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500万元的87.85%,同比下降15.02%。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600万元的100%,同比增长0.32%。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万元,增长7.43%;公共安全支出32万元,增长68.42%;科学技术支出2432万元,下降2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万元,增长6.76%;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增长50%;节能环保支出69万元,增长200.00%;城乡社区支出4726万元,下降53.6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833万元,增长86.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398万元,增长119.63%;住房保障支出2031万元,下降60.42%。
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3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90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62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7万元,收入总计88434万元。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00万元,上解支出583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39万元,支出合计884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611万元的94.40%,同比增长20.2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960万元的86.38%,同比增长11.13%。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495万元,为年初预算17632万元的70.87%,同比下降4.7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981万元的58.70%,同比下降19.78%。
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24万元,上年结余21万元,收入总计16645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4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3万元,支出合计128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827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3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园区“三保”执行情况
2022年,园区“三保”支出执行数609万元,其中:保工资584万元、保运转25万元,“三保”落实到位。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园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执行数为10.01万元,比上年减支0.41万元,下降3.9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31万元,比上年增支1.01万元,增长23.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0万元,比上年减支1.42万元,下降23.2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一致。
3.园区政府债务余额及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园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7000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务,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债务余额270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债务余额40000万元。
2022年,园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151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971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180万元。
(三)2022年园区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围绕目标抓收入,着力助推园区经济发展。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园区财税部门攻坚克难,围绕税源结构、产业现状、区域发展、政策支持等重点,坚持目标引领,加压奋进。一是夯实财政发展基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税收优惠“春雨”精准滴灌到中小微企业,助力经济爬坡过坎。1-12月,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1.58亿元,同时,实施减免“六税两费”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让利,为企业稳岗、扩大生产提供有力支撑。二是高效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2022年拨付直达资金981万元用于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善民生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三是持续支持产业发展,夯实税源税基,不断铸牢增收根基,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认真抓实抓细收入征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23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000万元的100.60%。
2.围绕责任抓支出,着力提升保障能力。园区财政部门坚持用心、用情管好“政府账本”,算好财力账、支出账和平衡账,在财政紧平衡的状态下统筹优化财政资源,竭力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为了激发园区企业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积极落实产业发展扶持等政策,从而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创建国家级高新区。2022年,园区本级财力共安排拨付产业发展扶持资金3543万元。三是积极帮助园区企业及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园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22年,园区获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项目专项资金等补助资金7804万元,比2021年增加6874万元。
3.围绕安全抓改革,着力强化预算管理。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为基础,以提升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建立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机制,健全用款计划调节机制,持续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作用,对预算执行全流程动态监控,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集中化管理,有力夯实预算管理基础。三是深入开展“财政质量年”、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等行动,推动各项改革落实落地、系统集成,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4.围绕支出讲绩效,着力提升绩效效能。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处理好“谋事”与“花钱”的关系。一是不断强化绩效观念,推进绩效预算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同步启动、同步审核、同步下达。二是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全面开展评价工作,对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三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统筹考虑上年度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等情况,在编制项目支出时,对上年执行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大的部门,适当压缩年初预算资金安排额度。对上年度绩效低或无绩效的项目,相应削减或取消当年项目支出安排。四是根据《临沧工业园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着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五是持续做好园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增强园区信息透明度。
5.铸牢“防火墙”,着力防风险守底线。统筹发展与安全,分类施策,守牢“三保”、债务、资金三条底线,完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抓好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工作,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严格保障顺序,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切实保障支出需求。二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开好举债融资前门、加大监管力度等方面积极开展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并完善对国资公司以管资本、资产为主的企业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园区国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和资产合理配置,真正做到自负盈亏,减少对财政的依赖。四是充分发挥金融协调服务作用,多次与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沟通、对接、协调,积极为园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相关问题,从而促进园区企业发展,积极培植园区税源。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影响,园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园区财源结构单一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性转变,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财政持续增收空间持续变窄,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财政“减收增支”的特征更加明显,收支“紧平衡”状况日益凸显,财政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减弱。三是债务偿还工作逐渐进入“瓶颈期”,在偿债资金来源有限的情况下,审计发现问题和历史累积问题整改难度大,破解存量问题和防范化解新的风险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够,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落实“过紧日子”的意识和措施还不到位。
二、2023年园区财政预算安排计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园区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统筹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培育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全力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全力稳定经济大盘,做到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推动园区经济运行平稳,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做好财政保障。
(一)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8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7000万元,非税收入1000万元。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7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8600万元下降5.59%。
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3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00万元),上年结余143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万元,收入总计29500万元。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0万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支出合计29500万元。园区财政收支平衡。
(二)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04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6624万元增长263.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2923万元增长209.59%。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461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2495万元增长269.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2685万元,比上年8794万元增长385.39%。
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437万元,上年结余3827万元,收入总计6426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1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000万元,支出合计64264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预备费安排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0万元的2.96%。
2.园区“三保”预算情况
2023年,园区“三保”支出预算数648万元,其中:保工资618万元、保运转3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2023年园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9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8.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9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
4.园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园区政府债券预计还本付息19152万元(本金17000万元,利息2152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7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972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180万元。
三、2023年园区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财政形势更加严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压力依然较大,产业结构欠优,税源税基薄弱,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偿债压力巨大,园区财政运行愈发艰难。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谋划预算安排、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改革发展等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直面问题,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今年财政收支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围绕税源培育,持续抓好财政收入管理。一是牢固树立“产业兴则财源兴,产业强则财力强”的理念,始终把支持产业发展作为财源建设、财政增收的首要任务,扛牢发展第一要务,建立健全财源培育机制,培植涵养财源。结合目前园区发展状况,巩固已有产业税源,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以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产业为主导,推动园区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培植新兴税源增长点。二是持续用力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抓项目建设,抓好抓实抓细,通过项目建设培植新的税收收入增长点。三是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企业纾困帮扶、就业稳岗等扶持政策,妥善处理减税与发展、短期与长期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从源头上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降本增效,确保“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四是不断强化重点税源日常管理,坚持抓大不放小,强化对主体税种分析研判,特别是跟进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情况,采取务实精准措施,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的纳税服务,全面压实责任,持续强化统筹调度,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不断加强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效果及后期税收回补情况跟踪分析,持续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测,夯实收入平稳增长基础。五是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二)围绕收支目标,持续做好重点项目保障。科学统筹和抓好财政收入与稳增长的关系,紧盯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努力克服各种减收因素,积极研究增收措施,竭尽全力做好重点项目保障。一是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切实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园区科技创新能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培植新税源,促进园区经济稳步增长。二是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精准分析研判中央和省级财政系列政策举措,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在稳存量、拓增量上下功夫,主动争取上级补助,多形式、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增加财力。三是超前谋划,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等政策工具支持产业发展,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大对园区城镇棚户区改造、临沧火车站片区综合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投入。
(三)围绕安全底线,持续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注重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综合施策、持续发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持续树牢“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持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加强重点事业、重点项目财力保障,做到保好基本、兜住底线。二是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全力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强化园区国有企业债务约束。三是强化风险管控,铸牢安全底线,严格收支管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园区内部控制、预算拨款监督、资金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审查审批,严肃财经纪律。
(四)围绕能力提升,持续强化财政统筹力度。坚持抓改革促突破,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效率。一是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落实《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专项审核、指导监管,切实加大预算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二是落实“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三是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内部控制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工作,进一步维护财政秩序,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四是依托财政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聚焦财政管理重点领域,动态监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切实把好支付关、管理关、审核关,铸牢财经纪律“防火墙”。
(五)围绕改革创新,持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切实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与活力。一是全面落实省、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措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财源培植为重点,以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更加注重财政可持续,提升园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加强财会监督,提升监督效能。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体系,着力整合资源资产,壮大国有企业实力。通过产业培育、资本整合,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提升国有企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逐步提升区属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能力,全面提升整体融资能力。四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加大对小微企业、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疏通银企合作渠道,深化“银企互动”和“银企合作”,保障金融稳定,促进园区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名词解释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我国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更大力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大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放宽小微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至100%,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
2022年4月起,国家实施更大力度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园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的减收影响较大,为客观反映当年园区范围内实际征收的地方税收收入情况,本次报告增加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及省级调库政策影响因素的同口径收入数。以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例:2022年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15万元,此收入已在当年园区范围内实际征收的地方税收收入数基础上,扣减了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及省级调库44954万元造成收入对应减少部分。不考虑此政策影响,则应将减少的收入反加回来,最终2022年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23139万元。以此类推,2021年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988万元,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及省级调库638万元,将减少的收入反加回来后,2021年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23626万元。按照同口径数对比,2022年同口径收入较2021年同口径下降2.06%。
【零基预算】
是指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每个部门对新的预算年度中要做的所有事情进行审核,测定不同层次服务所需的资金,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预算或检验新增部分。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一切以零为基数,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零基预算的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
【“三保”支出】
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级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是指识别、测算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直达资金】
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新增的1万亿元财政赤字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建立特殊的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5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财政、社保部门要设立特殊账户,确保资金直达,避免中间截留。6月8日,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议明确,建立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机制。中央纳入直达机制的资金分为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管理资金两部分。建立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举措,是宏观调控方式的创新。对于落实好中央直达机制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政府在某财政年度末,所欠债务的累计余额,即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一般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预备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2023年,园区安排预备费8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附件【临沧工业园区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