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委发〔2016〕11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17 14: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信息分类:   通知   发文单位:   临沧工业园区
  文  号:   临工委发〔2016〕11号   发文日期:   2017-10-23 16:19:00
  文件标题:   临工委发〔2016〕11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临工委发〔2016〕11号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各办、局、公司: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现将《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2016年6月30日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序号责任内容履责时...

  临工委发〔2016〕11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办、局、公司:

  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现将《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30日

  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履责时间

  一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

  1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园区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制定党工委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2016年1—12月

  2

  年初,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

  2016年1—12月

  3

  每年年底,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分析总结责任落实情况,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的同时,向社会公开。

  2016年1—12月

  4

  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016年1—12月

  5

  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和市纪委专题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2016年1—12月

  二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

  2016年1—12月

  7

  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2016年1—12月

  8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坚持每年对新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

  2016年1—12月

  三

  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2014年1月印发)。实行任前廉政考察与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坚决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突出问题。

  2016年1—12月

  10

  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

  2016年1—12月

  11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任用干部,在公示结束后,须经工委和管委会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再予以任命。

  2016年1—12月

  四

  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

  

  12

  认真落实“三级联动”(管委会、企业、乡镇街道三级)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妥善解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

  2016年1—12月

  13

  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及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

  2016年1—12月

  14

  每年排查2次管辖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建立信访包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

  2016年1—12月

  五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5

  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管委会职权,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程序。“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规定决策程序,严格监督落实“六个严禁”规定要求。

  2016年1—12月

  16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述廉等制度。

  2016年1—12月

  15

  建立党工委班子成员之间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2016年1—12月

  17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的行为,抓个案、抓典型,公开通报、批评,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2016年1—12月

  18

  严格履行党工委监督责任,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2016年1—12月

  19

  严格执行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制度,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应当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比例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2016年1—12月

  20

  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并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016年1—12月

  六

  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1

  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党工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承担的职责。

  2016年1—12月

  22

  高度重视上级纪检部门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并认真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

  2016年1—12月

  23

  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16年1—12月

  24

  优化执纪执法环境,不干涉具体案件的查处,不得利用职权影响执纪执法机关办案,防止执纪执法干部受到不法侵害。

  2016年1—12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清单

  责任人:张华

  序号

  责任内容

  履责时间

  1

  对工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管委会办公室、建设局(国土分局、城管中队)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016年1—12月

  2

  主要负责人应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016年1—12月

  3

  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016年1—12月

  4

  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2016年1—12月

  5

  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2016年1—12月

  6

  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016年1—12月

  7

  带头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实施办法细则;坚决整治多处占用和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着力纠正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等名义,收受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2016年1—12月

  8

  领导和支持园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016年1—12月

  9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2016年1—12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徐家应

  序号

  责任内容

  履责时间

  1

  认真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财政分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局、项目推进办公室、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恒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具体责任。

  2016年1—12月

  2

  协助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好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6年1—12月

  3

  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贯彻实施意见,做到严于律己、廉洁从政。

  2016年1—12月

  4

  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干预园区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和土地出让。

  2016年1—12月

  5

  积极帮助入园企业化解生产、建设矛盾,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2016年1—12月

  6

  带头执行临沧工业园区各项管理规定。

  2016年1—12月

  7

  依法依规抓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安置补偿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2016年1—12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委员各局办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各局办负责人

  序号

  责任内容

  履责时间

  一

  维护党的纪律

  

  1

  对所在部门和党员干部和党员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

  2016年1—12月

  2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2016年1—12月

  3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进行细化和分解。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6年1—12月

  二

  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对落实上级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实施常态化督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16年1—12月

  5

  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一岗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

  2016年1—12月

  三

  抓好信访工作

  

  6

  抓好信访受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

  抓好行风建设

  

  7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纠正本部门内发生的不正之风,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反对不良风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016年1—12月

  8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管理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招拍挂”和招商引资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和出差经费审批报销等规定,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监督。

  2016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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