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委发〔2015〕3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17 14:5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信息分类:   通知   发文单位:   临沧工业园区
  文  号:   临工委发〔2015〕3号   发文日期:   2017-10-18 17:41:00
  文件标题:   临工委发〔2015〕3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临工委发〔2015〕3号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管委会各办、局、公司:鉴于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临沧工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张华党工委书记副组长:徐家应管委会主任成员:郭志勇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罗星光管委会招商局局长谢军管委会建设局局长唐兴华管委会财政分局局长罗景兵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周继平管...

  临工委发〔2015〕3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管委会各办、局、公司:

  鉴于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临沧工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华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徐家应  管委会主任

  成  员:郭志勇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罗星光  管委会招商局局长

  谢  军  管委会建设局局长

  唐兴华  管委会财政分局局长

  罗景兵  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周继平  管委会财政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园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工作职责

  一、组长、副组长对园区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各责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予以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园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园区总体工作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成员负责抓好各局、办、公司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抓好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实施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纪律和道德教育,组织总结和宣传廉政建设的典型经验,弘扬正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办公室负责园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时处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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