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通知 | 发文单位: | 临沧工业园区 |
文 号: | 临工管发〔2016〕10号 | 发文日期: | 2017-10-23 15:08:00 |
文件标题: | 临工管发〔2016〕10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 政府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实施细则 的通知>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临工管发〔2016〕10号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办、局、公司,园区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 |
临工管发〔2016〕10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
政府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实施细则
的通知>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办、局、公司,园区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发〔2016〕30号)要求,现制定管委会各部门任务分解方案。
一、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认真落实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项目和交办催办督办查办等制度,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实行重大项目建设责任目标倒逼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全程服务长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用地、林地、环保、规划、选址等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主办部门:项目办,协办部门:经发局、建设局)
(二)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储备库,筹措和向上争取前期工作经费及项目专项资金,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主办部门:经发局,协办部门:招商局、建设局、财政分局、项目办)
(三)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1亿元。做好滇西农特产品现代物流园、信息产业化服务中心扶持资金争取工作。(主办部门:经发局、国资公司)
二、有效扩大社会投资
(四)创新投融资体制,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推行园区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模式,努力增加项目投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深入推进园区投融资创新,进一步激活和释放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主办部门:财政分局、国资局、国资公司)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投入
(五)积极申报临沧科技创新园省级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试点项目。(主办部门:经发局,协办部门:建设局)
(六)切实加大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申报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形式争取长期、大额优质政策性金融资源,有效拉动投资。(主办部门:财政分局、经发局、国资公司)
四、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
(七)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主办部门:办公室、财政分局、地税分局)
五、盘活存量产能激活发展动力
(八)加快推进国内国际产能合作,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快推动新型建材加工制造纳入中缅双边合作;通过以厂招商、嫁接改造、债转股、增资扩股、技术合作、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制定专门措施,加大综合扶持力度,竭尽全力盘活现有澳华食品加工、卡蒙特纺织服装生产、标准厂房入驻企业加工生产等存量产能,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园区转型升级。(主办部门:招商局,协办部门:经发局、财政分局、建设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项目办、国资公司、办公室)
六、降低企业用电、物流成本
(九)组织工业企业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园区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率达70%以上,组织规上企业实现电力市场化交易。(主办部门:经发局)
(十)加强与铁路部门、铁路物流企业沟通联系,持续推进公铁联运模式。配合铁路部门开展好“进百家园区访千家企业揽万吨货源”主题营销活动,推进园区制糖、制茶、纸浆、板材及矿冶等企业与铁路部门及铁路专业物流公司面对面互动对接,努力降低企业成本。(责任部门:经发局)
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十一)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一律免缴;商住用地除缴纳省级20%、市级10%外,其余部分按临翔区人民政府决定意见办理。(主办部门:建设局)
(十二)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主办部门:建设局)
(十三)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土地闲置1年以上2年以下(含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2年以上(含2年)的,依法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报件资料齐备的2016年新开工项目和2015年及以前项目用地,属于省级或国务院审批权限的,纳入今年二批次报批一并完成审查上报。(主办部门:建设局)
八、继续实施社保优惠政策
(十四)做好各类困难企业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产业导向、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按省政府批文执行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主办部门:经发局、地税分局)
(十五)切实落实失业保险降费率,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认真审核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积极与劳动部门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和转岗安置。(主办部门:经发局)
九、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十六)支持工业企业应用先进装备技术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业集中度、企业竞争能力,努力争取技术改造项目省级资金支持。(主办部门:经发局)
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十七)落实对注册成立专门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给予奖励的政策,支持生产性服务企业在配送、销售环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主办部门:工商分局)
(十八)加快融入全省“云上云”行动计划,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全市工业、农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网络销售平台入驻园区,年度网络销售额突破300万元及以上的,争取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主办部门:经发局)
十一、积极支持创业创新
(十九)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初创期优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积极对接科技部门,从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每户企业5万元研发经费补助。(主办部门:经发局)
(二十)不断完善“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做好推进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申报工作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及青年人才培养工程,争取申报认定1个以上省级创业示范园区。(主办部门:经发局、国资公司)
十二、稳定房地产市场
(二十一)加强市场调控,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和房地产市场风险化解防控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分期建设已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对尚未动工建设的地块,允许调整为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文化、教育、体育产业等项目。房地产项目未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商住比例。允许商业地产的大土地证换发小土地证。(主办部门:建设局)
十三、加大进出口奖励力度
(二十二)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对接商务部门,为园区企业“以上年出口额为基数,当年新增部分按实际出口额每1美元奖励0.04元人民币。对在临沧市备案的外贸企业给予进出口物流增量补助,以上年度进出口额为基数,当年增量部分每1美元给予0.02元人民币奖励。上年度没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进出口额的50%为增量给予奖励补助”的政策。(主办部门:经发局、财政分局)
十四、加强措施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
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方案,建立健全挂钩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具体措施,制定盘活存量产能的配套办法,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市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激发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动力。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将任务分解落实推进情况于次月3日前报经济发展局,由经济发展局汇总后上报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和项目办要定期开展联合督查督办,对作风不实、落实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