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委发〔2016〕5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8 14: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信息分类:   通知   发文单位:   临沧工业园区
  文  号:   临工委发〔2016〕5号   发文日期:   2017-10-23 16:02:00
  文件标题:   临工委发〔2016〕5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临工委发〔2016〕5号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管委会各办、局,园区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国资公司:《临沧工业园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2016年3月29日临沧工业园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

  临工委发〔2016〕5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办、局,园区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国资公司:

  《临沧工业园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

  临沧工业园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营造从严从实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临沧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6﹞7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6﹞42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决定成立临沧工业园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华   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徐家应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郭志勇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罗星光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

  谢  军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

  唐兴华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局长

  罗景兵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周继平   临沧工业园区财政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管委会办公室,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李全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陈浩、李定云、鲁小琳、周继平、邓刚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当前,临沧正处于全面推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为云南确定的“三大战略定位”,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园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干劲和实绩表现如何,将直接决定着能否实现谱写中国梦临沧篇章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要靠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领各族群众团结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要通过开展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和防止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经济社会大发展。

  三、整治对象

  此次集中整治的对象为: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管委会内设机构负责人。

  四、整治内容

  (一)“不作为”突出问题

  一是“不会为”的问题。面对新的复杂形势、新的发展需要、新的任务需求,少数党员干部不注重新知识、新理论、新能力的学习研究和储备提升。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陈旧、发展理念落后、能力素质低下,工作低标准,创业无实绩。比如,重大决策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结合发展需要、不科学论证评估,靠拍脑袋决策、拍手掌决议,导致一些重点建设、重大项目和重要投资遭受重大损失;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新课题束手无策,理不清思路、想不出办法、看不到起色、打不开局面,影响和制约我市跨越式发展的进程;面对繁重而棘手的工作任务手忙脚乱,导致工作延误、失误造成损失或影响。

  二是“懒作为”的问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受错误言论影响,当事业发展受限和自身利益受损时,不认真作为、努力作为,不想为、不愿为。主要表现在:思想随波逐流、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担责、怕多事、怕没“前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比如,落实上级部署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开展工作拈轻怕重、虚于应付;不认真履职尽责,该批办、交办、限时办结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导致工作贻误;该作为不作为,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件),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缺乏担当精神,对分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督缺失,给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漠生硬,造成不良影响等。

  三是“慢作为”的问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作风随便、工作拖沓、碌碌无为,信奉“守好摊子、看好位子、混好日子”。主要表现在:工作动机不纯,摆不正“当官”与“做事”的关系,整天只为自己升迁盘算谋划,混日子、熬资历、等提拔;工作作风浮漂,投机取巧、不愿尽责、不敢担当,等、靠、依赖思想严重,碰到矛盾和问题要么东躲西藏,要么“击鼓传花”;工作方式浮躁,做事情静不下心,搞调研深不到底,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稍不如意就轻易放弃。比如,对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督促检查不力,导致政令指示不畅通,迟滞和影响决策的执行实效;对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措施不实、推进不力、贻误时机;对符合政策的群众利益诉求和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需求,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等。

  (二)“乱作为”突出问题

  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党纪意识不强,法治素养、法治意识较差。主要表现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专权弄政、用权任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比如,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随意设立前置条件、处罚条件,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企业、基层和群众负担;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走样,利用职权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以牺牲环境换取GDP增长,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教育

  1. 广泛宣传。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宣传报道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完成时限:年内

  2.动员部署。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

  完成时限:4月1日前

  3.接受监督。设置公布“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83-2161009,设立网络举报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在管委会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举报信箱。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完成时限:4月1日前

  4.深化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自查整改,对照“三个着力解决”,即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等问题;着力解决滥用权力、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不直面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持续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抓好正反典型学习对照和剖析自省,实现教育整改成效玉工作绩效、发展实效两促进两提高。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

  完成时限:年内

  六、自查自纠

  5.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整治内容,广泛征集干部职工和园区企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自身问题,根据不同对象分别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成效、领导责任“一卡通”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4月15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

  6.组织开展重点巡查。组成巡查组,直接深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开展随机巡查,了解掌握项目推进、资金监管等情况,点对点、面对面纠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项目推进办公室

  完成年限:年内

  7.组织开展整改督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对重要窗口服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跟踪了解群众对整改落实的满意度情况,切实把问题解决在一线、解决在基层。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项目推进办公室

  完成年限:年内

  8.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机制。要分门别类梳理汇总开展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按性质、程序、层级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完成时限:年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迅速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建立相应监管督查运行机构,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一线指挥”,及时作出部署,在规定时间内抓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周密谋划,精心组织,加强监督检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敢碰矛盾、敢于担当,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认真报送材料。各办、局、公司“不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情况于2016年4月12日前报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起草自查自纠报告于4月1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人:李全胜。

  附件:1.“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表

  2.“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

  附表1:“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表

  类别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不会为”的问题

        

  “懒作为”的问题

        

  “慢作为”的问题

        

  “乱作为”的问题

        

  附表2:“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

  部门

  类别

  办公室

  经济发展局

  建设局

  财政分局

  招商局

  国资公司

  派驻单位

  “不会为”的问题

                    

  “懒作为”的问题

                    

  “慢作为”的问题

                    

  “乱作为”的问题

                    

  注:如果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请在部门的存在问题对应栏打“ü”,或直接写出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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