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管发〔2017〕25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7 15:52 信息来源: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信息分类:     通知     发文单位:     临沧工业园区
    文  号:     临工管发〔2017〕25号     发文日期:     2017-10-26 12:02:00
    文件标题:     临工管发〔2017〕25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临工管发〔2017〕25号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园区国资公司及各入园企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2日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云安监管〔2016〕90号)和市政...

  临工管发〔2017〕25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园区国资公司及各入园企业: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云安监管〔2016〕90号)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园区安全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临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临安办〔2017〕号)精神,现就临沧工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与救援和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素质,筑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临沧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园区各局办、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园区经发局,园区经发局局长罗景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园区建设局局长谢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胡先建、王建荣、李定云、张燕玲、杨雅雯、杨洪康,具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组织园区企业志愿服务队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志愿服务宣传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报刊、网络、通讯公司等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的专题报道,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

  (二)组织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2017年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园区积极配合市安委办共同在沧江园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咨询日活动,向市民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材料,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各入园企业可积极参与该宣传活动,同时在公司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场所制作宣传栏、挂图和宣传标题营造活动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吸引广大群众和职工积极参与,使更多群众和加工员工受到教育,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园区经发局主要领导深入园区标准厂房厂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入园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类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监管干部与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三是开展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宣讲。根据园区安排,邀请专家到园区宣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园区经发局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对标看齐,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开展“安全生产进机关”活动。积极参与市安委办针对临沧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震知识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确实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同时在园区干部职工大会和相关重要会议做好安全员工提醒工作。

  (五)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行”专题活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提醒,深入开展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弘扬正能量、奏响主旋律,营造良好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实行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七)继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特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八)积极参与和配合市安委办开展好相关活动。一是组织人员参加省安委办举办的以“落实责任、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云南省第三届安全发展论坛,并向企业、机关等部门征集安全生产论文,大力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组织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校园安全等知识网上答题竞赛。三是参加省安委办《责任在肩》为主题的第二届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展活动,通过书法、绘画、摄影等形式,将传统艺术与安全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创作评选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营造氛围。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园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宣传贯彻,并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责任,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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