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通知 | 发文单位: | 临沧工业园区 |
文 号: | 临工管发〔2017〕15号 | 发文日期: | 2017-10-26 11:50:00 |
文件标题: | 临工管发〔2017〕15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宣传 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临工管发〔2017〕15号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宣传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园区各办、局,公司:《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25日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临沧工业园区信息宣传工作,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 |
临工管发〔2017〕15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宣传
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园区各办、局,公司: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临沧工业园区信息宣传工作,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管委会各办、局,国资公司
二、考核时间
分年度进行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一)报送栏目
临沧工业园区信息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组工通讯、长安网信息,临沧日报、临沧电视台,省、市相关网络新闻媒体平台等。
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一是要坚持准确、真实、简练的要求,不加油添醋,无主观臆断,客观真实的反映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二是要结合当前中央、省、市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达到总结提升的目的;
三是要坚持喜忧兼报,通过问题信息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可能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通过信息交流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各部门在信息上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分管领导要严把保密关和质量关,坚决杜绝数据错漏、错字别字、超时效上报等情况发生。
(二)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要决策情况及工作安排部署、措施和经验等;
2.各级领导视察、检查、督查工作时作出的重要指示及工作落实情况;
3.本园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意见和建议以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4.园区企业的发展情况、发展动态;
6.园区各部门工作思路、工作重点、措施、成效、经验等;
7.重大的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等;
8.每月、每季度园区经济工作动态;
9.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情况;
10.其它需要报送的重要情况。
(三)时限要求
紧急信息不超过24小时上报,并根据事态进展分期上报处置情况;反映月工作情况的信息要求不超过信息收集统计完成后的第3个工作日;反映季工作情况的不超过收集统计完成后的第3个工作日;领导视察、重要决定、重大决策以及本部门召开会议相关信息须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招商动态信息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四、考核办法
园区信息报送考核采取积分制,实行单独考核奖惩。
(一)信息考核任务分配
各部门年度信息考核任务由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时分解下达。
(二)采用计分
1.被《临沧工业园区信息网》采用并发布的,每条信息计1分。
2.经审核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并被采用的,每条计3分,被领导批示的每条追计5分;被转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并被采用的,每条计10分,被领导批示的每条追计10分。
3.被临沧市级新闻媒体即“两报两台一网站”(《临沧日报》、《临沧手机报》、《临沧电视台》、《临沧广播电台》、《临沧新闻网》)采用的每条计3分;被省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5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及信息刊物采用的计20分。同一条信息被不同媒体采用的,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三)过错扣分
1.因信息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从部门总分扣减5分,扣完为止。
2.紧急信息迟报、瞒报、漏报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条(次)扣20分,扣完为止;
3.上报信息存在数据错漏、错字别字、标点错误的,每字扣1分,扣完为止。
(四)考核总分计算方法
考核为每年的1月至12月;考核年度内12个月的采用分之和,即为年度采用分;年度考核总分=年度采用分—过错扣分。
(五)奖惩办法
1.凡被临沧工业园区信息网采用每条付稿酬20元;转报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条付稿酬50元,被《临沧日报》、《临沧手机报》、《临沧电视台》、《临沧广播电台》、《临沧新闻网》采用的每条付稿酬50元;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者省级刊物和网站采用的每条付稿酬200元;被国家级网站和刊物采用的每条付稿酬1000元;被市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300元,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每条奖励1000元。
2.约稿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等情况,扣发报送信息责任单位信息员全部稿酬。
3.稿酬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年终统计进行兑付。
4.转载的新闻媒体信息不计稿酬;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联报的信息,以实际采用情况平均计算部门分值和稿酬;同一部门署名联报的信息按采用情况只兑现1条稿酬,由署名人平均分配。
5.每年年终园区管委会将对信息完成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取消全部信息稿酬;对超额完成考核任务的单位每超出1分奖励30元,最高奖励5000元。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对园区各办、局、公司一年来的信息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由分管领导审阅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并通过临沧工业园区网站和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考评结果。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