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通知 | 发文单位: | 临沧工业园区 |
文 号: | 临工管发〔2017〕19号 | 发文日期: | 2017-10-26 12:03:00 |
文件标题: | 临工管发〔2017〕19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 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计划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临工管发〔2017〕19号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计划的通知园区各局办,各入园企业: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计划》已经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10日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 |
临工管发〔2017〕19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
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计划的通知
园区各局办,各入园企业: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计划》已经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
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计划
根据《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7〕5号)文件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对号入座,全面参与全力配合,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计划。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决定成立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务院第二考核组对省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书记张华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徐家应任常务副组长,管委会经发局、建设局、财政局、招商局、办公室,园区国资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局,由经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
二、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一)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
整改计划: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形式、多渠道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宣传工作,并建立安全生产宣传长效机制。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教育引导各入园企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构建和谐园区,建设平安园区为目标,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狠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任部门:园区经发局、园区建设局
整改时限:2017年内整改完成
(二)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整改计划:
1.强化园区属地监管责任。按照《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工委发〔2014〕19号)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强化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安全“三个必须”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临工管发〔2017〕11号)文件要求,实现日常照单监管,加强部门协作联运确保本部门管辖的行业领域安全稳定。经发局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实施意见》(临安〔2015〕7号),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企业负责人与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责任部门:园区办公室、园区经发局、园区建设局
整改时限:2017年6月30日完成
(三)以五项重点工程为抓手,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着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
对园区2户涉氨企业,即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澳华食品有限公司。督促企业做运输和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
责任部门:园区办公室、园区经发局、园区建设局
整改时限:2017年6月30日完成
(四)严格市场安全准入,强化风险管控
整改计划:
1.严把安全准入关。从企业入园前,按照《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工管发〔2015〕23号)要求,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严把入园关,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做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工作;从企业入园后,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每季度和重要时段(汛期和春节)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做好安全检查防范,不定期做好安全提醒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园区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和验收。
责任部门:园区办公室、园区经发局、园区建设局、园区招商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完成
(五)加大支持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强化岗位培训。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和轮训制度,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素养。
责任部门:园区办公室、园区经发局、园区建设局
整改时限:2017年11月30日完成
(六)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具体问题整改落实
1.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投入,工作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保障安全监管执法执勤用车。
3.督促企业改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投放装备不完善的问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责任部门:园区办公室、园区财政局、园区国资公司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各局办要高度重视此项目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牵头落实整改工作,明确整改问题和落实措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各入园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工作,全力参与全力配合做好存在问题整改。
(二)及时反馈整改工作情况
各局办和入园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从6月30日起,整改情况每季度报送园区整改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安委办,直至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