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 发文单位: | 临沧工业园区 |
文 号: | 临工管发〔2020〕7号 | 发文日期: | 2020-03-02 |
文件标题: |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园区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支持园区中小企业打赢关乎人身健康、企业生存、园区稳健发展的疫情防控阻击和攻坚战,促进园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十条措施。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支持园区中小企业打赢关乎人身健康、企业生存、园区稳健发展的疫情防控阻击和攻坚战,促进园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十条措施。
一、帮扶对象
在临沧工业园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经园区管委会批准招商入园的企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二、帮扶措施
(一)分批次提前兑付园区各类奖励扶持资金。将首批次兑付入园企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考核、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招商平台奖励资金时间从6月底提前至3月份。(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财政分局)
(二)提供厂房租金补助。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租金。对租用园区招商平台厂房或办公场所的企业,按照《临沧工业园区招商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1个月租金补贴,其中,生产性企业(建设生产线并产出产品的企业)按实际租赁厂房面积,给予15元/平方米补助,非生产性企业按实际租赁办公用房面积给予10元/平方米补助。(责任部门:投资促进局、财政分局、国资公司)
(三)稳定企业就业。建立企业劳动用工对接机制,帮助企业招聘临沧籍员工。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疫情防控期间未出现裁员的企业,2020年度园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考核时,给予3分的稳就业专项加分。(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财政分局)
(四)建立员工风险补偿机制。对复工复产企业和在建项目返岗员工,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为确诊患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的发热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的,对确诊人员,治疗期间给予其100元/天的生活补助,直至治愈出院;对其余三类人员,隔离期间给予其100元/天的生活补助,直至解除隔离。(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财政分局)
(五)延长纳税申报期。倡导网上办税、非接触式办税,畅通网上线上办理和咨询渠道。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其他税费优惠政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责任部门:园区税务局)
(六)做好融资服务工作。深化“园银担企”工作机制,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市内金融机构,解决企业融资困难。(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
(七)帮助入园企业重点人群返临返岗。采取定点接送、园区担保等特殊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帮助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返临返岗,促进企业和项目尽快真复真产,复产达产。(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
(八)优化提升项目审批服务。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园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无纸化办理,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确保投资项目工程报件、水电接入等服务不断档、高效率。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原则上由项目单位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后续补交纸质原件。(责任部门:经发局、建设局)
(九)积极开展网上招商服务。通过电话、QQ、微信、钉钉、云视讯、邮件、传真、快递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企业家网络会客厅”,开展“网上招商活动月”,开通“线连线”“屏对屏”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宣传和项目推介洽谈签约对接,从“线下”变为“线上”,从“直接”变为“间接”,积极开展不见面、不间断招商,为投资者提供更贴心、更精准、更实惠的投资促进服务。(责任部门:投资促进局)
(十)长期开展“八送三心”活动。按照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企一策的方式,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复工达产挂钩服务机制,针对性解决企业在应对疫情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建“疫线临时党支部”和“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服务队,送服务到社区居家、企业车间、建设工地、办事大厅、基层党组织、返临人员、隔离点、监测点,帮助协调解决防护消杀用品、融资、用工、审批等方面问题,实现增信心、稳民心、暖人心,确保群众生活稳定、企业复产、项目复工。(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和省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