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通知 | 发文单位: | 临沧工业园区 |
文 号: | 临工委发〔2016〕25号 | 发文日期: | 2017-10-23 17:22:00 |
文件标题: | 临工委发〔2016〕25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临工委发〔2016〕25号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办、局、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
临工委发〔2016〕25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办、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华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徐家应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赵源庆 管委会副主任
郭志勇 办公室主任
罗星光 招商局局长
谢 军 建设局局长
罗景兵 经济发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全胜、王建荣、杨国珍、李晓雷、濮佳、邓刚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考核对象
管委会各办、局、公司。
三、考核评价内容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各办、局、公司负责人要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加强教育监督情况。要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夯实廉政基础,常态化的开展廉政监督,形成科室、部门内部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
(三)加强廉洁自律情况。各部门党员、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改进服务举措,优化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五)遵守纪律规定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及《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考勤考核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严禁以权谋私、乱摊派、吃拿卡要、随意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等违纪违规行为。
(六)建立权力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防范制度,全面推进依法办事,全流程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七)办理违纪违规信访情况。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办理上级批转交办事项。
四、考核评价程序
1.自检自查。各办、局、公司根据年初与党工委、管委会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考核评价内容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评分。
2.召开考评会议。由各办、局、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全体干部职工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3.汇总上报。考核组根据自评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向党工委汇报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根据检查考核综合得分,将被检查考核单位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单位考核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达到80(含80分)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被评定为优秀的,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不合格的,干部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党工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各办、局、公司要高度重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要认真对标检查,查缺补漏,确保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自检自查报告于12月9日前上交办公室。检查考核组于12月12日组织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附件: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 考核 分值 | 自评 得分 |
履行“一岗双责” | 1.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扣1-5分; 2.对部门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和监督不力,扣1-3分; 3.没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扣3分。 4.没有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的缺1项扣2分。 | 20分 | |
强化教 育监督 | 1.未按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扣2分; 2.全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少于3次的,少一次扣1分; 3.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 | 15分 | |
加强廉 洁自律 | 1.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有一项扣1分;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劵,发现一次扣2分; 3.违反党的《廉政准则》、“六个严禁”、52个“不准”行为被查实的,一件次扣2分。 | 20分 | |
改进工 作作风 | 1.工作中有推诿、拖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1分; 2.工作作风生硬,服务态度蛮横粗暴的,发现和被投诉一次扣1分; 3.违反规定随意裁量,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发现一次扣2分。 4.“四风”方面问题,发现一次扣1分。 | 15分 | |
遵守纪 律规定 |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园区有关规定要求被查实的,一件次扣2-5分; 2.不遵守工作纪律,擅离职守,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购物、观看影视节目等,被上级检查发现一人次扣5分,被本级检查发现一人次扣2分。 | 20分 | |
防范廉 政风险 | 1.未建立健全本部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扣2-5分; 2.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不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2分。 | 10分 | |
自评分 | | 100分 | |
综 合 考评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