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委发〔2016〕32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 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23 14:3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信息分类:   通知   发文单位:   临沧工业园区
  文  号:   临工委发〔2016〕32号   发文日期:   2017-10-23 17:29:00
  文件标题:   临工委发〔2016〕32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 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临工委发〔2016〕32号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办、局、公司: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

  临工委发〔2016〕32号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

  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办、局、公司:

  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以下简称“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落实“两个责任”。各办、局、公司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做到重要环节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加强对责任范围和分管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推进汇报会,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教育警示

  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六个严禁”相关政策法规和上级纪委通报文件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内容,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规定,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强化制度建设

  要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并重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防控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对管理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进行公示;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度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要强化“六个严禁”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力度,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上而下形成自觉执行落实制度的良好风气;要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对各项落实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到人、负责到底,为制度的执行落实创造良好环境;要严查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日常巡查由各办、局、公司按各自职能负责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采取明察暗访、随机调研和重点抽查等方式,针对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行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扯袖子、咬耳朵、打招呼,指出不足,促其整改;对触犯纪律规定的,要及时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帮助纠正错误;对严重违规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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