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出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属”政策助力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4-01-15 15: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临沧市制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十七条措施创新实践

2023年以来,临沧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嘱托,按照“普惠+优待”原则,结合临沧实际制定出台《促进“临沧兵”在临沧就业创业十七条措施》“专属”政策,落实落细就业优先、创业扶持、培训赋能等各项政策,为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搭建平台,有效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普惠加优待,政策支撑更保障。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按照“普惠+优待”的原则,从拓展就业渠道、加强创业扶持、强化教育培训、加快平台建设、聚焦就业服务5个方面,制定出台了《促进“临沧兵”在临沧就业创业十七条措施》“专属”政策,吸引全国各地优秀退役军人到临沧就业创业、工作生活目标,为促进“临沧兵”成为临沧人提供政策支撑。

二、定向加优先,就业渠道更宽阔。一是确定定向招聘退役军人比例。明确2023年起每年统筹市内公务员招录计划的1%,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2023年落实公务员定向招录岗位计划4个,通过考试4名退役军人被录用;将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岗位计划比例从8%提高至10%。2023年全市落实定向招聘岗位76个,通过考试有75名退役军人被录用;市属国有企业按20%要求落实定向招聘岗位计划。2023年通过公开招聘有3名退役军人被录用。二是落实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政策。协调消防救援、公安特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32名,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46名。市级组织3场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邀请企业182家,提供招聘岗位计划1995个,共有1020名退役军人参加,达成就业意向209人。通过定向招聘和优先录用等综合施策,2023年全市退役军人新增就业484人,分别完成省厅、市政府下达的2023年度新增退役军人就业任务数的134%和121%。

三、学历加技能,赋能提升更有效。结合退伍季,按照“即退即训、全员覆盖”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适应培训,上好政治思想引领课、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创业政策宣讲课,帮助退役军人尽快实现角色转变、事业转轨;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充分整合双方软硬件优势和培训项目,畅通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渠道,搭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平台。2023年以县(区)为单位,联合开展技能培训;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把示范带动好、作用发挥好的军创企业确定为退役军人实训基地,成立“老班长”工作站,采取现场教学培训等方式,开展创业培训;在服务好57名大学生退役军人复学的同时,认真做好5名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复核,服务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

四、补贴加优惠,创业扶持更有力。制定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被认定为市级退役军人园地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经济资金补助;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退役军人创业者评选,每次评选20个名额,被评为优秀退役军人创业者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创业补贴;优化创业贷款扶持,对个人或小微企业按政策规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军创企业,财政按照上级规定给予贴息后,个人承担的利息部分同步申请享受地方政府全额贴息,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给予预算保障;退役军人创业项目符合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保障创业项目用地。承租边合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属国有企业和县(区)属国有企业出租的业务用房,3年内每年按不低于租金总额的10%给予房租减免。

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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