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给沧源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统筹推进法治临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制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准确掌握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的信访维稳、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情况,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二是通过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送政策、法律进军营活动,深入驻临军警部队宣讲党的政策、退役军人保障法、优抚、安置等政策法规,并针对关乎每一位军人的退役政策、待遇、出路进行宣讲解答。三是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六进”活动,广泛学习宣传保障法;通过对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全面解读,提高干部职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制定了《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了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责任追究等事项。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素养和执法水平,着力打造规范化执法队伍,组织11名工作人员参加市司法局2023年第五批、第六批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100%。三是制定了《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承办科室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贯彻《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着重解决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着力淘汰过时的政策文件,着力清除制度冲突打架的现象。
(五)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完善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加强全局法律顾问服务监督、考核工作,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纪律等。选聘云南顺前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全局涉法涉诉、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审查等相关法律事务。自2023年以来,云南顺前律师事务所为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提供现场咨询3次,提供电话咨询7次,上门服务4次,公益援助退伍军人4次,有力保障了工作合法依规进行。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做到“有规可依”。重点针对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权力运行容易失控的关键部位,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着力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有规必依”。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运用法规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言行,防止权力滥用。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通过临沧政务网、“临沧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情况。
(七)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夯实维稳基础。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系基层制度,建立退役军人合理诉求机制。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及时掌握了解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退役军人诉求和社会关切,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二是贯彻落实政策,夯实维稳基础。坚持政治思想统领工作全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好全市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全面营造双拥优抚氛围,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定期召开优抚座谈会和信访联席会,不断加强优抚对象的人文关怀。严格落实国家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妥善解决部分退役军人参加社会保险,落实“两参”人员生活补助,充分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社会救助、残疾人帮扶、危房补助等资金,改善优抚对象居住条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尽力解决贫困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困难,竭力解决“三难”问题。2023年,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30批次35人次,来信6件6人次,网上信访2件2人次,电话访10件次10人次。无集体访和赴省进京访情况发生。
(八)加强共管服务体系建设。为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退役军人基本法律需求,根据《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办法》、省司法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临沧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是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是受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转交临沧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审核、指派及承办等。三是组织、管理、协调本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四是开展退役军人普法宣传教育,做好退役军人依法维权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法治政府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专业性法律人员缺少,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行政执法培训。二是干部职工法律政策水平有待提高,学习法律政策主动性不强,法律知识储备相对欠缺。三是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方法,宣传手段还需创新。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一是强化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始终强化对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和保证的重要意义认识,注重提高法律素养和工作所需法律知识,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夯实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多层次组织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讲座等各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政治局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领其他成员第一时间组织学,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跟进学,读原文、悟原理、谈体会,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一是严格履职,依法行政。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制定规范性(重大行政决策)文件。二是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和建议,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如为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局共同经研究,组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退役军人基本法律需求,转发实施《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让困难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有规可依”。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市公职律师统筹协调会议要求,明确单位公职律师,承担法治宣传、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意见)方面的工作。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通过临沧政务网、“临沧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着重解决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着力淘汰过时的政策文件,着力清除制度冲突打架的现象。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一是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认真办理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三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四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我们在贯彻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和“谁分管、谁出庭”的原则,明确出庭人员和指定应诉机构参加行政诉讼活动。自2019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成立以来,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干部使用中,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二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法制工作有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一是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推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学。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和退役军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法治政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退役军人返乡报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进军营宣讲等活动契机,组织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热潮,抓好政策贯彻落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政策法规宣传水平。推动全局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培养一支弘扬法治精神、热心服务退役军人的法律服务者队伍。监督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人文关怀力度,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优待工作,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对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完善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制度,综合运用政策、法律、书面审查、实地调查等措施,有效化解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 瑛,2881181)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