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促进“临沧兵”成为临沧人的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 2023-11-09 17:3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临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促进临沧兵成为临沧人实施方案(试行)》,于2023年11月5日正式实行。方案旨在吸引更多优秀退役军人成为临沧人,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聚集重要人力资源,助推临沧建设“三个好”、打造“三个示范区”和实现第二次跨越发展。

方案明确了“临沧兵”的概念,“临沧兵”指:在临沧工作、生活、创业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包括临沧籍退役军人和非临沧籍退役军人。

方案从九个方面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临沧兵”在临沧创业兴业。

给予“临沧兵”零门槛落户。提出了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做好“临沧兵”接收安置和优先安排相应职级职务。提出了安置到临沧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转业军官,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规定,安排相应职务职级。

优化“临沧兵”招聘录用政策。提出了在公务员招录、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临沧市(县、区)属国有企业招聘以及市内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招聘公益性岗位等编外人员时,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临沧兵”,并在学历、年龄条件上给予适当放宽,不限专业,不限户籍。

给予“临沧兵”住房保障和购房优惠。提出了符合条件的“临沧兵”首次购买市属国有企业开发的房地产或“戍边家园”小区,给予不少于实际销售价格10%的购房优惠;租住“戍边家园”小区房屋给予享受当地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可申请免房租入住“戍边家园”小区或保障性住房2年。

对“临沧兵”给予创业就业扶持。提出了“临沧兵”在临沧市创业发展的,给予享受国家税收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或300万元的小微型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贴息;承租临沧市国有企业出租的业务用房(标准厂房),给予减免房租政策优惠。企业招用“临沧兵”,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收优惠。

建立“临沧兵”教育培训机制。提出了“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提高“临沧兵”子女入学保障。提出“临沧兵”子女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免试就近入学;报考市内普通高中学校时,按当年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执行;报考市内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

搭建军地青年交流平台。提出定期不定期组织各族各界优秀青年与驻地青年官兵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会、鹊桥会等活动,为“临沧兵”成家立业创造条件。

优先为“临沧兵”提供养老医疗殡葬等保障服务。提出优先为“临沧兵”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接续手续等工作。将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临沧兵”及家属老年人按政策优先纳入机构集中供养。符合条件的“临沧兵”去世后可葬入军人公墓。

为有效推动方案的实施,在促进“临沧兵”创业就业、住房保障和购房优惠政策措施方面,方案还包含了《“临沧兵”成为临沧人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促进“临沧兵”在临沧就业创业十七条措施》两个细化措施,形成了1个总方案和两个具体措施共同保障促进“临沧兵”成为临沧人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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