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及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权威性,严厉查处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肖像及人民币图样牟取暴利,清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禁止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22号)等文件要求。近日,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人民银行耿马分支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九个部门联合,在耿马县区域内开展冥纸冥币生产销售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去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为目标。坚持“舆论先行、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肖像及人民币图样生产、销售冥纸冥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扫新风尚。
在三个检查组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和各乡镇、农场、华侨管理区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支持下,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