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率先实施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未就业退役军人政策

发布日期: 2021-05-17 09:47 信息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2020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促进未就业退役军人稳定就业,临沧市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在全省率先落实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政策。

  一、高位推动,健全工作机制。积极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临沧军分区司令员为副组长,军地25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军地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能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办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日常工作。

  二、制定政策,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2部门结合临沧实际,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政策文件,明确规定每年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8%比例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并在年龄和学历条件上适当放宽。

  三、强化协作,部门合力推进。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和人社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政府规定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指导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宣传动员、未就业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等工作;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公告协调落实年度定向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向本地未就业退役军人做好政策宣传、身份认定和资格复审工作。

  通过实施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未就业退役军人政策,2020年,全市共有822名未就业退役军人报名参加公开招聘,共有38名未就业退役军人通过考试招聘录用到县、乡事业单位;2021年,全市共落实县、乡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未就业退役军人计划31个,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目前共有690人未就业退役军人报名,将于5月22日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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