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沧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强军思想、军事战略方针和对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动态监测救助机制,实现对困难退役军人精准救助。
困难退役军人动态监测救助机制,主要是综合运用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倒排机制、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成果,通过部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利用现有信息数据平台,加强线下主动发现、线上信息比对工作,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实现对退役军人困难对象及时摸排、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好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一是明确动态监测范围。主要是各县(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退役军人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以及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或个人;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二是明确数据采集周期。结合退役军人退伍周期,分别于3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分三次由退役军人户籍所属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动态监测范围采集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或个人基本信息提供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集后反馈至市民政局。三是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市民政局将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或个人基本信息及时导入临沧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线上比对显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同时,县(区)民政局登录交换平台查看剔除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人员,对未纳入人员全面开展入户摸排核实,并做好平台维护和填报动态监测救助情况统计。即:将符合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政策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或个人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准确核算家庭收入情况(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及核实家庭财产状况,筛查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按照相应的审核确认程序,及时纳入到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排查后家庭收入高于保障标准但低于保障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成员,经本人申请后按照审核确认程序,参照“单人户”施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进一步做好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工作,并做好家庭人员信息收集工作,信息同步录入到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系统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经入户调查人员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级民政局综合研判后对符合低收入人口中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庭,认真完成家庭人员信息收集工作,并将信息数据及时录入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系统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临沧市通过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动态监测救助机制,进一步提高市、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部门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部门间通过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加强拥军惠兵政策宣传,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救助协理员作用,及时掌握困难退役军人社会救助需求,精准实施救助,扎实有效做好困难退役军人解困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