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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为了便利国际采购商在中国国内的专业市场采购小商品,简化办理出口手续。
与一般贸易相比,市场采购贸易有三个特点:
第一,海关监管更便利。设立了单独的监管代码,对这个项下申报出口实行简化申报。第二,税收征管更简单。对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也不办理出口退税。第三,结汇方式更灵活。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他们个人外汇账户来办理外汇结算。
从2014年开始,商务部等七部门在全国设立了31个试点。2021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达到了9304亿元人民币,今年前8个月这种方式出口达到5813亿元人民币。
下一步,将抓好三件事:
第一,新设一批试点。这也是这一轮稳外贸政策明确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为了加快培育新业态,增添外贸发展新动能,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刚刚完成了新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扩围工作,新设了八个试点。根据授权,最新一批八个试点的名单分别是: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河北唐山国际商贸交易中心、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黑龙江绥芬河市青云市场、江西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重庆市大足龙水五金市场、新疆阿拉山口亚欧商品城、新疆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商贸市场。随后,商务部将指导这些试点单位加快出台实施方案,建设联网信息平台,尽早落地见效。
第二,提高便利化水平。不久前,海关总署出台了系列便利化措施,包括扩大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范围、优化小额小批量出口自动审单适用条件等内容。商务部将指导各个试点积极扩大出口商品种类,推广便利措施,助力市场主体拓展出口业务。
第三,引导贸易方式高质量发展。组织各个试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深挖市场潜力,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质量、改进技术、优化服务,进一步培育品牌。同时,商务部也会完善试点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