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聚焦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领域,提升便利化,增加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方面,进一步完善专利公报内容,将审查过程中予以考虑的专利申请人和相关第三方提交的专利和非专利文献引文列入需公开信息,将方便申请人和公众及时、便捷查阅专利申请案卷。同时,优化知识产权救济的保全措施,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有效性,加强对当事人权益保护。
竞争政策方面,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对被调查的经营者给予指导,经营者作出相关承诺并按承诺及时纠正、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方面,在不改变现行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要求采购人在结果公告中同步公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同时对于公开招标数额以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也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单一来源采购的透明度,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
环境保护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与国际标准和指南接轨,自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支持试点地区内的企业、商业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建立提高环境绩效的自愿性机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自愿披露环境信息,将与政府监管形成有益的互补,带动更多企业自愿参与环境治理,营造共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