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各级林长和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一、扛牢压紧各方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属地防控责任。突出重点时段,加密组织下沉督导和“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深化运用“两书一函”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重点林区入户签订承诺书,清单化落细落实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的责任、防区和措施,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二、全面深化源头治理。紧盯火源管控,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重点区域严格实行封山管理。聚焦18万余公里林牧区输配电线路、易过火边境线、362个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国家植物园创建区等重点区域,严守中老铁路、中缅油气管道、渝昆高铁、城市面山、危化品厂等重点部位,修订完善省级火险隐患“一张图”和“靶向治理清单”,实现销号整治,并动态组织开展“回头看”。管好用好全省24万余名护林员,发挥1万余处检查站、800余处瞭望塔和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加快构建“空天地人”全天候防护网,切实做到火险第一时间预警预报、火情第一时间发现处置。
三、提升全民防火意识。通过“广播响、课堂讲、微信发、入户送”和“进入景区林区防火短信提示”等方式,广泛宣传防火知识和“绿美云南”行动成果,积极营造全民防火、爱绿护绿氛围。深化“林长+”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加大火案侦破和涉火犯罪打击力度,组织各级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剖析,对火灾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采访,并滚动播出、以案示警。积极选树并激励表扬防灭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树牢“确保安全是光荣、发生火灾是失职”的鲜明奖惩导向。
四、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完善应急预案,靠前驻防森防队伍和消防飞机,组织专业、半专业力量携装巡护,切实做到区域联防联战、安全高效处置。推动各级森防指实战化运行和防火期多部门集中办公,深化云南省与中央驻滇单位八方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西南五省区市和边境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和预警速报。加强对省州县新任领导干部的实战实训,着力提升初发火处置和紧急避险指挥调度水平。
五、系统夯实工作基础。有计划分阶段推进林牧区防火道、隔离带、取水点、瞭望塔、起降点和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以水灭火等轻便、实用装备配置,在重点林区村委会配齐2—3名早期火情处置人员,切实提升基层处置能力。深入实施“绿美云南”行动,选育推广耐火树种草种,加快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积极探索林下可燃物综合开发利用。配合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工作,深入“复盘”驰援重庆、广西等山火扑救行动,实现“打一仗进一步”,建设高素质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