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沧江北路1号,邮编:677099,电话:213367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严格按照《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依托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87条,其中工作动态139条、通知公告25条、政策法规类9条、信用管理4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610条。我局按要求对外公布信息,发布的政府信息面向市民、企业、单位,服务于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宣传有关政务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三中心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工作网络健全,确保此项工作人员的落实、责任的分解到位、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局还建立和完善了《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及《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目前,共设立了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交易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公开、信用管理、下载专区、服务指南等专栏。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三公”经费信息。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务系统“信息公开”专栏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当年预算、上年度决算和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财政购买服务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招投标”信息。坚持“凡招必公开”原则,结全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部署 要求,及时对工程交易、政府采购、矿业产权、国有产权等交易信息进行公开。
(六)监督保障。201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规范各类信息发布审查。信息发布审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技术科牵头落实、专人负责发布的工作机制,所发布的信息由市、县区政务服务分管领导、机关各科室、三中心负责人审核,由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技术科负责对外发布;属重大敏感问题的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由信息技术科负责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57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我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更多偏向于业务系统,对信息公开内容有一定的局限性;二是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尺度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公开内容的时性、全面性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站点。根据文件要求,于2月份在市政府集群网站中开通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目录。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实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四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继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学习,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基础。
五是拓展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工作。加强临沧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等新媒体宣传工作,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便捷、快速地了解政务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要报告的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