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部门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受理当窗出件”要求,全市政务服务公安窗口由186个“专窗”整合至112个“综合窗口”,精简率39.78%。
推动县级公安机关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六警合一”窗口8个,进驻率100%。推动派出所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三警合一”窗口56个,进驻率82.35%。
无进驻条件派出所设置便民服务站,以“户证+交管+X”一窗服务模式,设置便民服务站18个。按照“做强市级、做精县级、做实乡镇”思路,以信息化、网络化为抓手,采购70台“多警合一”基础信息采集前端设备,网办中心完成审批业务21.3万次。
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开展系统性评估和可行性评估,将户政、车驾管等事项全部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公安“综合窗口”服务范围,建立服务事项、进驻事项和通办事项3张清单,目前全市政务服务公安“综合窗口”可办事项由32项增加至13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