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22 10:13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深入学习省、市两会精神,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古滇名城”长腰山片区及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政治引领,主动适应新要求,深入解决新问题,更加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一、会议时间

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09:00—12:00。

二、会议地点

市局小会议室。

三、参会范围

参会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列席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调研员;市地震局1名主要领导;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1名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

四、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茶学军同志主持。

(一)专题学习

1.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请党委委员、副局长何余庆同志领学。

2.传达学习国务院调查组关于《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请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宏伟同志领学。

3.学习《“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请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明军同志领学。

4.学习《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古滇名城”长腰山片区及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请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河良同志领学。

(二)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1.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请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启高同志领学。

2.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请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桂霞同志领学。

3.学习传达全省、全市“两会”及近期有关会议精神。请局长张发云同志传达。

(三)党课

《踏上赶考路 完成新任务 勇做“四事”应急人》。请党委书记茶学军同志授课。

五、相关要求

(一)请参学的同志认真做好自学。

(二)会议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同意。

(三)请办公室做好会务工作,信息中心做好会场布置、视频调试工作。


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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