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构建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一是领导带头学。加强向上请示汇报,提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选题计划》,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57篇。全年召开党委会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二是集体集中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和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机制,积极安排7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应急管理厅举办的4期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30名干部职工参加为期4天的市委党校·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牵头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51名同志赴复旦大学开展临沧市安全生产和灾害风险管理专题培训班学习,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计划完成集中培训1期,不断拓展学法应用,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三是干部自主学。印发《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明确学习重点与难点,充分依托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应急管理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基层应急管理实践典型案例等网上专题培训班,网络培训学时在80学时以上,持续加强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应急领域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四是专家辅导学。在9月14日召开的第八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专门邀请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王桐飞律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风险防范》专题授课,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实现与司法“零距离”接触,进一步增加执法人员对司法程序的了解,深化对宪法的理解和认同,增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从执法层级清晰、执法对象明确、检查事项精准三个方面着手,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精准化、便捷化。截至目前,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共计对506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697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202项,完成整改1868项,实施行政处罚50家51次,罚款金额339.04万元(其中:市本级共计对7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84次,发现隐患问题682项,已整改问题隐患430项,立案查处企业5家5次,罚款金额4万元);报送典型案例24个,完成率、合格率均为100%。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互联网+执法”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网上生成、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结果网上公示、执法效果网上监督,实现全过程执法网上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综合运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确保案件合法合规。三是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强化对应急部2024年11月印发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学习,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直接适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持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采取自检自查、集中评查、交流研讨、总结提升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全市应急管理系统2023年办结的6个行政处罚案卷和1个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评查,共发现问题12项,评出优秀案卷1卷、合格案卷6卷。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问题整改促执法能力提升。五是厘清行政执法事项。依据《云南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暂行)》,对我局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全面编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临沧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其中:行政处罚事项共290项,包括行政处罚27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6项,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并公开。六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突出问题2项,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七是调整充实行政执法力量。组织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新进干部开展培训、学习、考试、取证工作,我局37名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证新取证或更换,局机关学法考法工作实现了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3个100%。按照市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今年组建了临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通过全市公务员遴选计划选调4名执法人员。八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执法支队1名执法人员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重大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备案的具体流程,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相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咨询、一次性告知、接件、审核、发证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并办结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174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42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9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7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16件)。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规范执法有尺度、服务企业有温度、防范事故有法度”为准则,构建分级分类、审慎裁量、注重服务提升实效模式,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聚焦《临沧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做到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精准实施执法检查,应查内容查到位,问题查实查透。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剖析深层次原因,指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防范事故发生。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除上级部门安排外,原则上每月1至15日不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实施执法检查“提前告知制”,年初向列入执法检查计划的企业发放执法检查告知提示单,告知企业本年度被执法检查、上门服务、节日安全提示的次数,推行重点监管执法事项事前告知服务,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达,主动帮助满足修复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完成信用修复。四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对一般监管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实现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
(四)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全市有消防指战员240人、专职消防员558人、企业专职消防员148人;依托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临沧矿山救援中心专业救援队伍一支;成立沧江蓝麟潜水救援队,承担全市水域救援处置任务;正在组建临沧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专业队)。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标准,建立12345支75152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修编修订工作,全市共制定各类应急预案3381个,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年内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1996次,参演人数65余万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救灾救助。2024年,累计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省级冬春救助、旱灾救灾补助、防汛应急救灾资金共8笔3612万元。2024年市财政安排197万元采购折叠床等市级救灾物资共15000件。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初步排查冬春需救助人员32016户113425人,积极向省应急管理厅申请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三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沟通高效。全面组建市县乡村4级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局,从应急、林草、水务等14个职能部门抽调人员进驻应急指挥中心联合集中办公。参加省应急管理厅视频调度50次、市政府视频调度8次,组织对县(区)应急管理局视频调度24次,电话抽查8县(区)应急管理局值班情况136次,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网上监督检查286次,下发《节日值班工作提醒》7期、《值班通报》11期、《值班工作专报》8期。接报处理突发事件19起,上报值班信息181期,开展较大事故信息报告复盘2起。四是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实施临沧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为临沧市1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5支县级应急救援队伍(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及其辖区51支乡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综合保障、水域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救援装备共计1685台(套),目前已到位装备、设备1593台(套)。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监管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一是注重“以案释法”实践宣传成效。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形成执法典型案例,集中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曝光警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9起,以案释法。二是结合重点工作强化普法宣传。认真利用到企业开展日常例行检查和“临沧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等时机,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送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深入35家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持续规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检查+规范”相结合,全市应急系统对列入整治的415户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组织497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以教育培训促安全生产。三是开展特定活动日主题法治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应急普法知识竞赛等重要节点和活动,充分发挥本部门普法志愿服务队作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5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海报、播放普法视频等方式,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200余块,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5场(次),受益群众90万余人。下发《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在线竞答活动。四是“以考促学”提升重点人群法治素养。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少数”,严格安全培训考试,确保持证上岗。2024年累计组织考试75批次3713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26批470人、特种作业人员49批3243人)。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和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缺乏相应专业的学历背景,业务知识体系单一,对企业现场存在的隐性问题隐患难以发现,导致对企业违法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二是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学习、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全面掌握《基准》内容,在学用结合上有差距。三是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普法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学习培训。继续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二)创新优化普法宣传。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聚焦重点领域和不同群体,创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质效。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以执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办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量化评价;依法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组织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和省级主管部门的多维评查,不断推动执法案卷规范化。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对重点重大有影响力的案件进行复盘梳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