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10 15:08 信息来源: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虚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局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日常的督导等各个环节的总协调;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业务信息发布的组织、审核。在全局各个科(室)、中心确定了专职的信息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审查机制。政务公开内容首先报分管领导审查,分管领导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再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分类管理、因事而异的公开机制。根据公开的信息的时效性,把公开内容认真分类,需立即公开的及时公开,不需要及时公开的每月一审的原则,月底统一审核,统一公开。三是建立统一公开机制。所有公开的内容统一交由专人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不混乱、不打架。

(三)梳理公开目录。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我局政务信息,编制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社会公众的关切,特别是对广大市民关注的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建立网上舆情监看、报送、处理工作机制,组织专题的解读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负面舆情应对、处理较为及时、方式得当、效果明显,部分敏感负面舆情未出现反弹和高强度传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不突出。我局为今年新组建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出现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二)信息公开的作用不明显。在当前全媒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信息快速传播的先进手段,社会及公众习惯于在网络上查询相关信息,很少在市政府专栏上进行查询,政务公开效果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一是加快工作进度。二是规范公开内容。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三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2020年,我局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制度落实、信息管理等工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正确把握公开与不公开、政府信息与内部管理事项的界限,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按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人员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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