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28 11:19 信息来源: 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浏览次数: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低涡和切变线共同影响,预计7月29日至8月1日全市将出现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最强降雨时段在7月30至31日,全市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全市降雨过程平均累计雨量100至130毫米,局地超过2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80毫米,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根据《临沧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8日19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防汛严峻形势,树牢极限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压紧压实防汛责任。要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对病险水库、河道堤防、尾矿库、低洼易涝点、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旅游景区、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值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开展会商研判,细化工作措施,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要精细化开展工程调度,有效发挥工程体系防洪减灾效益。要严格落实“1262”预警响应联动机制,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叫应”相关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村到户到人,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在开展防汛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也要注重自身安全,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严格值班纪律,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等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防汛指令畅通;高等级预警时指挥部领导要进驻防办坐镇指挥,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及相关的信息,精准指挥调度。进一步加强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报送工作,发生重大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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