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等部门,对2023年10月份全市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形成了《2023年10月份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防范应对工作。
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鲁忠华,0883-2131678。)
2023年10月份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近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等部门,对2023年10月份全市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
一、气象方面
(一)风险形势
预计10月全市大部雨量正常略少,气温正常略高。月内主要有3次降雨天气过程,大致出现在上旬末、中旬中和下旬末有中雨局部大雨、暴雨。
预计大部地区雨季于10月中旬末至下旬相继结束,与常年相比属正常。
(二)建议措施
1.预计10月10-15日全市大部地区将持续阴雨,需防范持续降雨或单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和城镇内涝。连阴雨对秋粮作物收晒有不利影响,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
2.10月局地强降水以及大风、雷暴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仍会发生,需注意防范局地山洪和地质灾害。
3.秋季自然降水明显减少,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库塘安全度汛前提下,做好库塘蓄水工作。
二、水文方面
(一)今年雨水情概况
1.雨情。2023年1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平均降雨量1124.4毫米,较多年同期(1269.6毫米)偏少11.4%,较上年同期(1170.0毫米)偏少3.9%。
2023年5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平均降雨量1070.5毫米,较多年同期(1145.5毫米)偏少6.5%,较上年同期(1005.7毫米)偏多6.4%。
2.来水情况。2023年1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主要江河来水量与历年同期比,澜沧江持平,其余偏少13.9%~45.7%;与上年同期相比,南捧河、西河、大湾江偏多16.2%、7.5%、7.0%,罗闸河、小黑江、永康河、南汀河下段持平,其余偏少6.1%~13.8%。
2023年5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主要江河来水量与历年同期比,偏少14.5%~50.2%;与上年同期相比,西河、南捧河、永康河、大湾江偏多17.4%、18.3%、14.0%、11.7%,小黑江、南汀河下段、罗闸河、澜沧江持平,其余偏少7.5%~12.1%。
3.河道洪水超警超保情况。入汛以来,全市32个水文(位)站发生超警超保洪水13站次(8月10站次,9月3站次)。具体为:永康河、南捧河、小黑河、南袜河、凤庆河5条河流发生超警超保洪水13站次,其中南捧河镇康县帮海水位站8月发生1次超警洪水、轩莱水位站8月发生1次超保洪水,耿马县南袜河孟定水位站8月发生1次超保洪水、小黑河芒撒水位站8月发生2次超保和3次超警洪水,永德县永康河永康水文站、十里箐水文站8月、9月共发生4站次超警洪水,凤庆县凤庆河北河水文站9月发生1次超警洪水。
4.临翔区主要城区供水水源水库蓄水情况。中山水库蓄水量为145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少蓄196.3万立方米;铁厂河水库蓄水量为228.4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少蓄52万立方米;鸭子塘水库蓄水量为762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多蓄53万立方米。
5.土壤墒情监测情况。根据全市18个土壤墒情监测站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8日实测数据变化趋势分析,2022年11月开始土壤相对湿度逐渐呈递减趋势,冬春季相对湿度为年度最低,进入2023年5月中旬后逐步呈增加趋势,8、9月达到年度最大。目前大部监测站点土壤相对湿度处于年度最大状态,部分站点开始显现下降趋势,
6.地下水监测情况。根据11个地下水位监测站点实测数据分析,1至4月地下水水位在低水位平稳波动,5至6月有小幅增长趋势,7、8、9月水位逐渐抬升,预计10月下旬开始地下水水位呈现缓慢下降趋势。
(二)水情趋势预测
1.河道洪水预测。预计10月中旬全市主要河流可能出现明显涨水过程,降雨落区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出现接近警戒水位洪水。入汛以来永德、镇康等县区降水量集中,土壤饱和度高,局地强降水易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成灾,需重点防范。
2.城镇内涝。重点关注局部暴雨可能引发临沧主城区世纪路客运站段、东环路文林秋苑及临沧印象段、南天路南天商贸城段、汀河西路金柏之春段、批发市场,耿马县孟定镇边合区、糯娥、滚乃、勐亮等城镇内涝风险。
3.后期来水预测。预计全市两大流域主要河道来水总体属正常偏枯。与历年同期比:南捧河基本持平,南汀河、永康河、小黑江、罗闸河、勐勐河偏少3至4成;与上年同期比:南捧河偏多1至2成,罗闸河、永康河、小黑江及南汀河下段基本持平,勐勐河及南汀河上段偏少1成左右。
(三)措施建议
1.抢抓水库蓄水有利时机,高度重视临沧主要城区供水水库蓄水工作,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前提下,落实蓄水措施,做到应蓄尽蓄。
2.加强值班值守,重点关注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及城镇内涝风险。加强水电站防洪调度,确保下游河道行洪安全;加强河道阻水建筑物隐患排查;加强各类施工工地洪水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防范有大面积、高边坡施工的开挖面及大方量临时渣体堆积点等因局部暴雨引起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加强对有民众到河、溪、沟边避暑游玩的河段管理,特别是对沿河的网红打卡地管控;提高社会公众洪水灾害防范意识,暴雨期间不要到沟边、河谷、桥涵等洪水灾害风险较大的地方活动,严防上游突发暴雨引发下游河道水位急速上涨造成人员伤亡。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
(一)灾害风险分析研判
1. 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分析研判。据气象部门预测,10月有3次降雨过程,全市大部地区雨季将于10月中旬前后相继结束。经研判,本月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概率较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1级。
2. 林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研判。10月份,气温下降,天气转凉,土壤潮湿,大部分有害生物陆续进入越冬态。蚜虫、叶婵、食叶和蛀干蛾类、核桃枝枯病、膏药病以及薇甘菊等有害生物较为突出,防范松材线虫病疫情枯死(濒死)松树清理任务十分繁重。
3. 野生动物风险分析研判。一是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风险。候鸟迁徙季节,面临陆生野生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非洲猪瘟等)发生的风险。二是野生动物致害风险。近期,玉米、稻谷、甘蔗等农作物相继成熟,村庄、农田附近野生动物出没频繁,在周边生活和旅游的人群面临被黑熊、野猪、毒蛇等野生动物伤害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1.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用好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为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有效牵引,着力推动党政同责、着力完善责任机制,做深做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强化预防工作。突出“把预防放在首位”,以林火信息化建设为重要支撑,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精准防控,严格落实“叫应机制”,切实做到事前施策、事先排险,牢牢守住预防工作第一道关口,最大限度避免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深入8县(区)开展基层基础防控体系建设调研,共同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专业队伍组建工作。同时,针对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大情况,在12月1日进入下一轮森林草原防火期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能。四是强化保障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森林消防水泵采购、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等项目,提升基层综合防控能力和保障能力,助推社会安全稳定。
2.林草有害生物应对措施。一是全面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秋季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及其枯死(濒死)松树清理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二是加强林草地管理,特别是经济林地管理,及时清理病虫害枝叶和杂草,有针对性地开展树干涂白。三是薇甘菊逐步进入开花期,镇康、耿马、沧源三个薇甘菊疫区县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和经营主体防治责任,抢抓最佳防治节令,推进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开展,实现当年发生当年除治的目标,克期完成除治目标。四是强化林草检疫及其执法不放松,种苗产地检疫率和调出检疫率做到100%,严禁到疫区调运松木及其制品,严防林草有害生物传入传出造成危害,严厉打击林草防治检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野生动物应对措施。
(1)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应对措施。一是强化协调管理,坚决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各项措施;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实行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三是开展主动预警,组织实施采样送检,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要积极开展主动预警采样工作;四是扩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和防范意识。
(2)野生动物致害应对措施。一是加大野生动物肇事防范宣传。加大对山区和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教育和宣传,督促并配合保险公司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理赔手册、宣传资料发放,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加强野生动物防范知识培训,特别是毒蛇、黑熊、野猪等危险动物防范知识宣传,教会群众遇到野生动物时如何躲避及自救,提高群众主动防范能力;建设必要的防护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二是抓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勘察、定损、理赔等工作,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做到应保尽保、补偿及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四、地质灾害方面
(一)重视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0月局地强降水以及大风、雷暴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仍会发生,需注意防范局地山洪和地质灾害。各地要学习借鉴2022年双江忙糯乡“10.8”强降雨天气过程防范应对的成果经验,克服麻痹思想,保持汛期不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放松思想警觉。
(二)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做好隐患问题的处置整改。各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指导和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和防治工作。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中发现隐患问题的处置整改力度,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三)做好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履职尽责,及时调度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处理值班事务,杜绝“坐班”“躺班”等在岗不在状态情况。
(四)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在后汛期仍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慎终如始抓好地灾防范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1262”精细化预报信息,畅通“叫应”链条,确保预警信息逐级调度、提醒、核实、反馈到位。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各项准备,强化提前避让、临灾转移避险工作,遇到突发地质灾害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