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6月份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15 11:39 信息来源: 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近日,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等部门,对2023年6月份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

一、气象方面

(一)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6月全市雨量正常略少,气温正常略高。月内主要有3次降温降水天气过程,在上旬中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中旬初和下旬末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二)6月雨量、平均气温预报

单位: 毫米、℃

站 名

临翔

云县

凤庆

永德

镇康

耿马

沧源

双江

雨 量

145

105

170

150

240

170

305

120

气 温

22.5

25.2

22.0

21.5

23.9

24.1

22.4

25.0

(三)建议

1.今年以来全市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气象干旱明显。预计主汛期降水偏多,前旱后涝的可能性较大,存在旱涝急转或旱涝并存风险,需抗旱防汛两手抓。

2.6月单点性、区域性极端强降水出现的风险较高,极易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城镇内涝等灾害,请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汛期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频繁,需防范强对流天气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等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水文方面

(一)河道来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全市主要江河来水量与历年同期比,偏少8.3%~55.1%;与上年同期相比,偏少13.9%~53.3%。

(二)土壤墒情。全市5月31日土壤含水量墒情总体较5月1日增加了28.5%,但云县、凤庆片区土壤平均含水量增加幅度不足10%。

(三)地下水。根据地下水位监测站资料分析:与去年同期比除耿马、军赛呈上升趋势外,其余站点呈下降趋势;与上月同期比甸头站下降趋势明显,下降0.25米,孟定、忙角、北河、东莱坡下降 0.05~0.02米;勐董、军赛有明显上升0.110.18米,其余站点上升0.01~0.05米。

(四)6月水情趋势预测。预计全市河道来水量总体偏少,发生流域性洪水的可能性小,部分中小河流因局部暴雨可能产生陡涨陡落洪水过程。汛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严峻性复杂性突出,防汛形势形式整体不容乐观。

(五)建议

1.各相关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在全力做好抗旱工作的同时,要严防可能出现的旱涝急转造成洪涝灾害。

2.重点关注防洪能力薄弱且有沿河村落分布的中小河流洪水风险。

3.加强各类施工工地洪水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防范有大面积、高边坡施工的开挖面及大方量临时渣体堆积点等因局部暴雨引起的山洪泥石流灾害。

4.加强对有民众到河(溪、沟)边避暑游玩的河段管理,特别是对沿河的网红打卡地管控。

5.社会公众要增强洪水灾害防范意识,暴雨期间不要到沟边、河谷、桥涵等洪水灾害风险较大的地方活动,严防上游突发暴雨引发下游河道水位急速上涨造成人员伤亡。

三、地质灾害方面

(一)风险分析。6月全市雨量正常略少,气温正常略高。月内主要有3次降温降雨天气过程,在上旬中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中旬初和下旬末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6月单点性、区域性极端强降水出现的风险较高,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由于前期干旱,全市以旱涝急转的形式进入了主汛期。

(二)工作建议。2023年6月份,我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针对存在的风险问题,查缺补漏,细化任务和措施,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总结地质灾害防治经验,最大限度降低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落实政府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能责任、有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指挥部职能作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和防治工作。

2.要做好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发改、工信、水利、交运、铁路、住建、教育、文旅、应急、能源、电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各自责任区内的地灾隐患动态排查、巡查、核查工作。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和隐患的整改工作,紧盯重点时段、重大隐患、重点地区,加大对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和防范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重点加强高速公路、铁路、水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矿山矿区等工程建设地灾风险排查评估,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各县区政府组织乡(镇、街道)、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扎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强农村建房选址、切坡、排水的管理、规范和指导。对于确需在地灾风险较高地区进行的工程活动,要强化地灾危险性评估制度,提前采取避让或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规定。

3.要做好强降雨极端天气下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单点应急预案。突出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比较集中且降水偏多突发性天气多发频发的区域,加强极端气候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要针对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会商研判提出临灾处置建议,切实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有响应就有行动”。做好汛期值班值守,确保不出现脱岗现象、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应急人员和车辆到位。出现灾害前兆,要及时划定危险区域,组织群众进行转移。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一旦发现、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果断采取停工、停产、停运、人员疏散撤离等有效措施。

4.要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水平。各县(区)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落实地灾隐患点和尾矿库监测员工作责任,发现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凡出现暴雨红色或者地质灾害气象风险I级预警的县(区),要安排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实行24小时同时在岗值班,各乡(镇)和县(区)应急、自然资源、交通、水利、住建等重点部门要24小时值班备勤。要在第一时间实施“叫应”,既要“叫应”又要“叫醒”,确保预警信息全面覆盖乡村和企事业单位、及时传达到人、防范措施准备到位。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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