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检查督导组到临沧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

发布日期: 2022-06-16 14:38 信息来源: 安全生产基础科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应急函〔2022〕101号)要求,为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部署,坚决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2022年6月13日至15日,西双版纳州工作组以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树红同志为组长,相关州市、县应急局班子领导、科室负责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领导、省级危化专家一行7人,对临沧市鑫园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液氨储罐区、耿马华临酒精有限责任公司酒精储罐2个三级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安全督导检查。

(6月14日,工作组在临沧市鑫园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液氨储罐区开展检查督导)

(6月15日,工作组在耿马华临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查督导)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消防检查要点》确定的检查重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短板。共查出问题隐患11条,整改措施建议8条,督导检查记录表经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现场交办被查企业及属地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求被查企业将自查发现的和市级交办的隐患问题,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自评分结果、整改措施、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等信息,及时录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工作组现场开展检查督导)

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一是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认识到了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帮助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措施,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水平;二是通过交叉检查这种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为下一步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管积累了宝贵经验;三是进一步推动了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相互配合,联合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为防范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跟踪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录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形成闭环。市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科室同志陪同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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