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批示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督促责任主体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根据《临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包保督导检查的通知》(临森防指〔2023〕12号)要求,4月16日至17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罗明军带队深入凤庆县、云县开展2023—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第二轮包保督导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凤庆县勐佑镇、凤山镇,云县晓街乡、茶房乡、大寨镇(大寨村、团结村)、大朝山西镇,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教育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情况、预警响应情况、应急处置情况等工作,采取明察与暗访结合、“点”与“面”结合、检查与指导结合的方式和看、听、查、访、问、核等方法开展督导检查。此轮检查共与县、乡、村共开展座谈会8场次,检查装备室6个,走访干部群众35人次;电话抽查护林员32人次、扑火队员55人次,核查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同时形成检查情况报告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召开座谈会(云县晓街乡政府)
查阅档案资料(凤庆县凤山镇林业站)
检查组指出,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压实要到位。当前正值高火险期,根据预报,近期天气将持续干燥,无有效降雨,防灭火压力空前。要进一步压实县、乡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森林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村(社区)、组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检查物资装备和电话抽查(凤庆县凤山镇林业站)
检查组强调,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管理要到位。严格落实县区、林区重点单位分别组建不少于50人、20人的专业扑火队,乡镇(街道)组建不少于50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明确不少于15人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村(社区)组建不少于15人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扑火队员政策法规、安全知识、业务技能、应急处置等学习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火灾的教训,严格执行“十严禁”“十必须”“三先四不打”要求,必须确保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
查看灭火器具(凤庆县勐佑镇林业站)
检查组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要到位。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全方位持续开展宣教活动,严格对春耕备耕、农事用火进行审批监烧,加大护林员巡山护林力度,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值班值守和规范信息上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开展火案侦办。要善于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形成经验推广应用。大家务必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接下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与村两委干部座谈(云县大寨镇团结村)
遍访干部群众(云县大寨镇林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