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和《全省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视频会议》精神要求,以及省、市、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0日至23日对全县12个乡镇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和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从全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到位情况,逐级仔细核对资金拨付凭证,认真查看款物拨付流程和相关手续,详细了解查找2019至2023年以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落实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同时,检查组还对新入职的灾害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使我县基层灾害信息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扎实掌握防灾减灾基础知识,熟悉灾情统计和报送规范及操作流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发挥主动性,提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能及时准确报送灾情信息和数据,提高灾情管理水平和规范管理使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检查组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检查,是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统筹作出的安排部署。工作标准高、任务重、要求严,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以此次救灾资金督查检查为契机,对于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台账,进一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高效。三要强化资金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救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到位,全面提升受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