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也是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3月1日至5月31日是我市森林高火险期,为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真诚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我们要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和法纪观念,坚持从我做起,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自觉履行好防火责任义务,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相关责任人将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约束引导,消除火灾隐患。全市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吸烟、烧烤、野炊、烧蜂、烧田埂、烧秸秆、烧草堆、烧荒山、烧火照明、生火取暖。发现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不得视而不见、不管不问,要及时制止消除隐患,并积极向家人、同事、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和科学防灭火知识,配合做好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三、倡导新风祭祀,争做文明表率。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在尊重扫墓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请各界朋友以平安为本,增强防火意识,坚守安全底线,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乃至家族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四、积极参与防火,牢记安全第一。“人人防火,树树平安”。请各界朋友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说明火情发生地点、态势等基本情况,为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争取有利时机。同时要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尽快远离火场和寻找安全地带避险,确保自身安全。老、弱、病、残、妇女、学生及特殊群体人员不得参与扑灭火,未经专业训练严禁擅自扑火。
“绿美云南”“醉美临沧”建设需要你我共同努力,美丽家园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临沧森林草原,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临沧森林草原,共筑临沧绿水青山防火墙,共同守护醉美临沧!
临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