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党员纪法意识,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习法、以案示警的作用,2月1日,临沧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支部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会上,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袁泽金同志宣读了有关干部同志的处分决定,被处分干部本人作了表态发言。
局党委书记茶学军同志代表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向市委、市纪委市监委致歉,并表示完全、诚恳接受市委、市纪委市监委的决定。强调:全体干部职工一是要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从严格要求、责任落实、“抓细、抓小、抓早、抓常、抓长”、用好用足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四个“不到位”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二是要始终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坚持用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始终履行好岗位职责、始终严格地管理自己四个“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并要求:要以案为戒强警示,把自身摆进去,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自身,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纪法意识,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章制度;要以案为鉴找差距,在受到教育、得到警醒的同时,结合自身和工作实际,找差距,明方向,统一思想,筑牢纪法防线;要以案促改转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作风革命”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形象,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最后,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鲁文江同志对市应急管理局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做法表示肯定,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明白为什么要处分,处分要达到什么效果,要正确对待处分。二是深刻剖析根源。要从党和国家的初衷,局成立的初衷,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深刻剖析。三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和干部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能职责,要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好自己的职能职责作用。
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市纪委市监委工作组到会指导,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邀请全体非党员干部职工(含公益性岗位同志)列席,扩大了警示教育覆盖面,保证了警示教育不留死角、不存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