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9-20 16:55 信息来源: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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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日组建成立,作为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扛实政治责任,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展现新作为。全面落实“两个确保”要求,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筹集支付,共上解新冠肺炎疫苗专项资金23263.36万元,支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2985.07万元,真正做到采购费用“钱等苗”、接种费用“及时付”。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实现核酸检测费用下调“三连降”,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费用和向患者收费的耗材总费用不超过40元/人次,多人混检不超过10元/人次。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翻开新篇章。保持过渡期内医保政策连续稳定,建立健全医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协助推进政府救助平台建设及使用,开展业务操作培训3期128人次,100%办结政府救助平台医保服务事项133件。全市脱贫人口实现全员参保、医疗救助全覆盖;脱贫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07%;患28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就诊报销比例达80%以上。

3.完善制度机制,改善待遇保障水平满足新期待。制定实施《临沧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全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完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机制、“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机制,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支付范围,实施三孩生育医疗待遇政策,推进医保待遇清单制度落实,夯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基础。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同步提高2021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分别达31.5亿元、25.05亿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分别达47个月、11.58个月,运行平稳可持续。2021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1.42万人,参保率达95.87%,完成省局下达目标任务233.26万人的99.21%。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达208.65万人。

4.筑牢安全防线,基金监管体系建设打开新局面。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改革,落实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保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常态化推进定点医药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实现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共追回医保基金1320.42万元,行政处罚24.35万元。扎实推进并全面完成2020年医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有效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

5.释放改革红利,减轻群众医药负担取得新实效。持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积极筹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药品及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增效,共参与国家、省级组织集采19批次,落地13批次,减轻群众药费负担32441.85万元。加快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强化对公立医院改革214项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监测,完成取消高值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68项。全面落实医保药品目录和动态调整机制,完成第二批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消化调整。强化药品保障供应,全市药品集中配送率达95%以上,基本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6.夯实发展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迈上新台阶。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于9月9日正式上线国家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并实现平稳运行。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全市提供服务的“两定”机构达547家,其中,196家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共结算21.53万人次37478.94万元。大力普及医保电子凭证,全市累计激活163.75万人,激活率达71.02%,全省排名第四位。落实坚持传统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工作要求,规范经办服务行为,便捷群众异地就医,推行参保人慢特病门诊待遇下放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推进“好差评”制度促窗口服务大提升,市级经办服务窗口群众好评率达100%。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局长科长股长走流程”实践活动,有效解决一批医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不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5个正科级综合管理机构。

2.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3.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42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参公)3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41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我局无实有车辆编制及车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两张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0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27%;其他收入6.64万元,占总收入的0.73%。本年收入对比上年增加92万元,同比增加11.27%,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4人,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基本支出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24万元,占总支出的80.86%;项目支出174.26万元,占总支出的19.14%。本年支出对比上年增加86.81万元,同比增加10.54%,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4人,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基本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6.24万元。对比上年增加76.1万元,同比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4人,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等日常开支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人均基本支出为17.9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26万元。对比上年增加10.71万元,同比增加6.55%,主要原因是2021年办公用房修缮改造、专项业务经费、社会保障卡数据录入及发行经费等项目取消,增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资金项目40万元,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由30万元增加到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对比上年增加85.21万元,同比增加10.4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入4人,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等基本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77.81万元,津贴补贴206.81万元,奖金11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49万元,退休费13.19万元,抚恤金19.72万元,其他社会缴费0.68万元,办公费1.01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0.27万元,差旅费0.83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劳务费2.76万元,工会经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41.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破产企业大病保险费23.2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9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25万元,大病保险缴费1.11万元,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2万元,金保工程运行费35万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飞行检查等综合经费25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0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4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6.59%。其中:本年我局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我局无公务用车编制,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52.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3.1%。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1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年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其中:

年内无公车编制,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

年内无公务用车,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费),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110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县区到市局汇报工作以及省医保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4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分析年内调入4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与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1.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9万元,固定资产40.23万元,无形资产4.2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88万元,减少53.27%。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9万元,减少17.17%%;固定资产减少59.62万元,减少59.71,主要原因是年内报废固定资产19项账面原值61.08万元;在建工程减少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完工转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增加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完工转无形资产。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61.0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972.22万元,共7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972.22万元,支出 972.22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有针对性地研究、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激活,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401111

附件【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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