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6 09:57 信息来源: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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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日组建成立,作为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牢牢把握全覆盖要求,坚持统筹安排、分类施策,全力推进精准扩面,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资助政策,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2.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开展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确保年底实现检查全覆盖。完善智能审核系统,提高智能审核效用。开展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工作。推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落地。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和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

  3.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医保业务数据省级集中,做好数据质量保障、维护工作;完成联通市、县核心业务网络建设。跟进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方资金到位情况,协调中标方梳理调整项目,完成签订采购合同相关事宜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优化医保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开放网上办理相关功能。

  4.精准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一是巩固定点扶贫成效,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投入帮扶资金。二是精准推进行业扶贫。贯彻落实对农村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扎实开展医保行业扶贫督导,深入基层着力查改“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确保各项待遇标准符合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政策报销比例要求。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建立多元化复合型支付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技术规范,指导各县(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县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考核机制。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数,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试点。

  6.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全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落实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药品价格监测。全面取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7.推进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常态化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积极组织参与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按照“宽进严管、公平竞争”原则,开展新一轮调整确定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工作,建立药品采购配送考核管理机制,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工作,做好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8.做好医疗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医疗保障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及时预拨救治资金并加强监管,实现相关费用即时结算。积极协调药品配送企业调配资源储备和配送药品耗材等应急物资。落实阶段性减征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医保费用负担。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式,积极推行延期办、不见面办、预约办、下放办等,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化水平。

  9.加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三个一”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医保领域乱点乱象排查治理、内部治安管理等工作。

  10.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加快法治医保建设,贯彻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项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1.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精神,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及各项制度,制定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表,加强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和现代化服务水平。

  1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和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建设,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工作。

  13.加强机关党建。加大党组抓机关党建力度。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快党员活动室、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制度上墙等基础设施建设。

  1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选拔配齐配强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制定实施2020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强化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及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干部职级晋升工作;理顺部门职能职责;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评价。

  15.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医保费用及时拨付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对账。推行医保政策信息向参保人推送工作。建立统一的医保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全市医保政策咨询、经办机构服务电话。实行县(区)经办机构将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待遇审核下放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梳理异地就医问题清单。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做好西南片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积极推进西南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国家试点,积极推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协同系统、备案小程序在我市的试点工作。实行全省医药机构定点互认。

  16.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及新闻信息宣传力度,落实信息宣传审核发布工作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宣传医疗保障工作,提高信息稿件质量和宣传效果,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医保部门形象。加强政务、党务、财务信息公开,开通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规范医疗保障政务网站、新媒体及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管控,主动回应关切,有效引导预期。健全完善舆情处理及应急工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舆情监控引导,牢牢掌握医疗保障意识形态话语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不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1人不占行政编制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0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4.49万元,占总收入的0.5%。本年收入对比上年减少103490.39万元,减少99.13%;财政拨款收入比对上年减少103494.88万元,减少99.14%;其他收入4.49万元,2018年未发生其他收入。本年收入大幅度减少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8441.83万元,进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根据政府会计制度,2019年我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纳入其他收入核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根据行政职责调整,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随机构一并整体划归市医疗保障局管理,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内设局机关及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两个独立编制机构,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核算,故2019年决算与2018年对比的是下属单位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8年决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0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66万元,占总支出的65.43%;项目支出313.16万元,占总支出的34.57%。本年支出对比上年减少103524.4万元,减少99.13%。2019年支出大幅度减少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8441.83万元,进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总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2.66万元。基本支出对比上年增加109.64万元,增加22.7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日组建成立,作为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机关调入10人,工资支出和办公经费等相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3%;人均基本支出为16.93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16万元。项目支出对比上年减少103594.04万元,减少99.70%。2019年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8441.83万元,进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项目支出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49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6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10万元,用于医疗保障政策管理5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5.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3%。对比上年减少103500.89万元,减少99.14%。减少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8441.83万元,进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8%。主要用于主要用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及保障日常运转工作。

  2.卫生健康(类)支出33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2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62万元,增加88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2万元,增长885.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数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数据,因机构改革,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月1日组建成立,机关成立后,接待量较上年增多,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2万元,增长885.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数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数据,因机构改革,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月1日组建成立,机关成立后,接待量较上年增多,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区到市局汇报工作以及外市州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7万元,对比上年增加6.26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组建成立后机关调入10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与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40.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36万元,固定资产6.3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0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0.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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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无采购支出发生。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基金。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401111

 

附件【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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