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3 16:4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401000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日组建成立,作为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扛实政治责任,全力服务中心大局。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确保医疗机构救治不愁、患者治疗无忧,结算支付新冠感染患者救治费用262.02万元407人次,按月足额支付疫苗接种费用116.50万剂次932.03万元。综合运用价格管理、集采等手段降低价格,减轻各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负担,3次调整执行新冠核酸检测价格,将“桑菊银翘散”等53种感染者用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措施,累计缓缴3569.51万元1176户企业。深入融入乡村振兴,制定印发《临沧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全面落实资助参保和待遇保障政策措施,突出“政府找、找政府”,健全完善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底线。纳入调度监测的重点帮扶人员实现应保尽保,报销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住院医疗费用10.12万人次4.47亿元、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44.38万人次1.74亿元,报销比例分别达85.3%、90.1%。受理办结政府救助平台医保服务事项1045件,办结率100%。

2.完善政策体系,稳步提高医保待遇。制定出台临沧市医疗保障领域首个专项规划——《临沧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负担。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228.62万人,完成省级目标任务228.56万人的100.03%,参保率达102.38%(按常住人口人数测算),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27亿元,支出24.01亿元,累计结余44.3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分别达62个月、15个月。全市支付医疗保障待遇26.6亿元1016.78万人次,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3.33%、74.63%。

3.健全监管机制,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任务清单落实,建立基金监管专家库管理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综合运用系统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实现监管全覆盖,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集中宣传、“三假”专项整治、医保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飞行检查等,全面整改完成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公开通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及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年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186家,追回医保基金1506.07万元,行政处罚53.81万元。

4.聚力创新突破,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支付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加强和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精神病按床日付费、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复合型多元化支付方式改革监管机制及考核办法,提升改革成效;选取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并于年底实现模拟付费。常态化组织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量批次由2021年22批次增加到36批次,落地批次由2021年15批次增加到30批次,集采药品403个品种、1425个品规,集采医用耗材12批次7大类,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平均降幅达65%以上,节约采购资金约4.1亿元。落实集采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足额拨付一至三批次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370.24万元。加强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和考核,规范配送行为,全市药品集中配送率达93%以上。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目录改革稳步推进。加强“一市一策”医疗服务价格及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监测。严格执行2021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完成第三批162个超医保范围药品消化调整。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38家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开通国谈药品“双通道”服务,双江自治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药品处方流转医保结算服务,全市1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国谈药品“双通道”处方流转药店常态化医保结算服务,14.58万人次参保群众累计享受谈判药品医保报销7125.45万元,报销比例达70.31%。

5.夯实发展基础,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一是持续维护优化智慧医保信息平台,推进医疗保障智能监控子系统落地应用。全市8家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医保移动支付业务,实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上线,1.3万人次参保群众医保移动支付结算172.93万元。持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市176.55万人激活使用,激活率77.88%。二是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实现医保业务跨省通办。持续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加快推进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结算率逐步提高。全市584家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开通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116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与北京、天津等384个统筹区直接结算。全市异地就医备案1.19万人次,结算33.29万人次,医保支付3亿元。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医保业务“规范办”“便捷办”。贯彻落实全省39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全程网办率达97.43%,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平均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75%以上,1209家参保单位成功注册开通“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按照“方便群众、能放则放”的原则,将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下放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群众好评率持续达100%。及时足额拨付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医疗费用22.67亿元,拨付率100%,医保报销积压件实现清零,确保不因基金拨付影响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及医药机构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临沧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2.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不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5个正科级综合管理机构。

2.临沧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3.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无尚未移交养老基金发放的离退休人员。

我局无实有车辆编制及车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26926.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9882.39元,占总收入的99.25%;其他收入77044.54元,占总收入的0.75%。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附属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5737.22元,增长12.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5081.83元,增长12.59%;其他收入增加10655.39元,增长16.05%。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下达的能力提升资金增加及有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226680.37元。其中:基本支出7806714.98元,占总支出的76.34%;项目支出2419965.39元,占总支出的23.66%;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1721.44元,增长12.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4330.42元,增长6.04%;项目支出增加677391.02元,增长38.87%。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下达的能力提升资金增加及有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06714.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52418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4296.98元,占基本支出的8.38%。人均基本支出为185874.17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9965.39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对比上年增加677391.02元,增长38.87%。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能力提升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支出数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破产企业职工大病保险经费268320元,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5520.96元,智慧医保运维经费327340.35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飞行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经费326707.98元,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492076.1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9882.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上年相比增加1135081.83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下达的能力提升资金增加及有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4077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777146元,津贴补贴2348436元,奖金102469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2686.88元,职业年金缴费60330.0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70.82元,办公费38141.68元,水费1494.20元,公务接待费6210元,劳务费8200.50元,委托业务费2400元,工会经费126996.56元,其他交通费用4680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81元,退休费141482.10元,医疗费补助26832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61209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5437.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762.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70元,办公费234892.17元,水费4798.80元,电费42772.86元,邮电费552672元,差旅费292512.50元,维修(护)费4200元,培训费489311.80元,劳务费56343.07元,委托业务费188500元,其他交通费用81414.4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478.80元,办公设备购置4543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597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支出科目以外,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其他功能分类支出科目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元,支出决算为6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6%。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故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1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元,支出决算为6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6%。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故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24元,下降1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4元,下降15.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年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其中:年内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86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主要用于县区到市局汇报工作以及省医保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296.98元,比上年增加33371.16元,增长5.37%,主要原因年内有人员调入,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51558.88元,其中,流动资产53041.95元,固定资产262188.6元,无形资产36328.3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40.04元,减少1.61%。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896.77元,减少26.27%;固定资产增加17386.73元,增长7.1%;无形资产减少4230元,减少10.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入新调入人员办公桌椅、电脑等资产。本年度没有处置、报废报损出租的资产,故本年无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3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3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4247546.45元,共6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4247546.45元,支出14247546.45元,支出率100% 。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401111

附件【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