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临沧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考核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背景是什么?文件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由于我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和配备使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药品采购配送不规范、配送及时率和满足率低、药品价格偏高等问题,无法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和群众用药需求,农村群众用药难、看病贵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深化医改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快推动医疗等群众关注的改革举措,解决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强调要持续加大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力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保障药品供应和患者用药需求,我市结合实际,围绕着力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和群众用药需求的目标,先行先试,研究制定了《临沧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考核制度(试行)》,希望通过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监管,规范药品采购配送行为,防范和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宽进严管、市场主导、公平竞争、质量为本、服务保障的原则,明确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实施市、县、乡、村一体化采购配送工作。
三、《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考核制度》共分六章三十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阐明了《制度》起草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坚持的原则和部门职责。本制度适用于临沧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和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并坚持宽进严管、市场主导、公平竞争、质量为本、服务保障的原则。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做到齐抓共管。
第二章监督管理,共9条。明确了药品购销合同签订、药品采购规范、药品价格执行、药品配送及时率和满足率、药品质量、“两票制”执行、药款结算等的监督管理内容。
第三章考核原则、范围和方式,共4条。明确了对药品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考核原则、范围和方式。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分级考核、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四章配送企业考核,共7条。明确了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考核内容、步骤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内容:“两票制”执行、药品配送率、及时率和到货率、药品质量和价格执行、伴随服务、满意度、遵纪守法等。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企业,取消其在临沧市的药品配送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第五章医疗机构考核,共3条。明确了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步骤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内容:药品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药品合理配备使用、购销合同签订、“两票制”执行、药品备案管理、药款支付、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和资金预拨、采购信息报送、抵制药品购销环节商业贿赂等。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共2条。本制度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制度》的实施由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有《临沧市药品配送企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临沧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以及《临沧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购销合同(参考样本)》《临沧市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参考样本)》,制定了对药品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考核的评分标准,提供了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购销合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参考样本。
四、《制度》提出了那些创新举措?
《制度》的出台,主要是着眼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运用,强化监管,对社会比较关注、各方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了回应,提出了有关具体的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宽进严管、市场主导、公平竞争、质量为本、服务保障”的原则,明确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实施市、县、乡、村一体化采购配送工作。
二是针对原来药品采购配送监督管理只局限于基层医疗机构的问题,及时研究、反复论证,提出了覆盖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配送和使用的监督考核管理。
三是针对药品配送企业存在行贿受贿、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在临沧市药品配送资格,实行“黑名单”制度。
四是医疗机构存在行贿受贿、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药品采购配送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考核同等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处理。
五是针对医疗机构拖欠药款的问题,提出医疗保障部门有责任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整改,并按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六是针对基层缺医少药问题,提出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采购配备使用慢性病特殊病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短缺药品等。将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和采购资金预拨机制纳入考核内容,推动解决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不足和农村群众用药需求。
五、《制度》的出台能为老百姓带来哪些健康红利?
《制度》通过健全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监督管理考核体系,更精准地对接和满足群众医疗保障需求,可以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享受到规范药品采购配送监管带来的健康红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是全市药品供应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建立健全监管考核机制,预防和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有效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行为,确保药品及时、足额配送到位,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和满足群众用药需求,解决群众“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
二是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强化监管,加大惩处力度,监督执行网上采购药品政策,有效防范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确保国家和组织集中采购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让群众能购买和使用到降价后药品,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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