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7-24 17:49 信息来源: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临沧市医疗保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临沧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677000

咨询电话:0883-2160061

传真号码:0883-2160607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一)本部门领导分工、机构职能

(二)本部门会议、活动、调研、党建等工作动态

(三)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四)本部门通知通告

(五)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六)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七)本部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八)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九)本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门户网站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zdbm/ylbzj/zlsy.htm)向社会公开。

四、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一)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门户网站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zdbm/ylbzj/zlsy.htm;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主办的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二维码图片如下:

(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临沧市医疗保障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科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24号

邮政编码:677000

联系电话:0883-2160038

传真号码:0883-21606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可在本页面下载,复制有效;确保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1.申请人进入“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2.点击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选择公民或企业申请,在线填写《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1: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83-2135312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65号

邮编:677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附件1: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附件2: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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