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发〔2020〕71号
各县、自治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药品消化调整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0〕8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启动药品数据库调整和维护工作,并通知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系统对接、品种替换等工作,确保有序过渡、按期实施。
二、执行过程中,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明忠、 舒荣花,2160080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云医保[2020]87 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药品消化调整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