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是保障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基本权益的重要举措。为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和缴费积极性,临沧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辖区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
不折不扣,执行上级统一筹资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级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2022年,临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为每人每年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差额征缴,落实资助参保惠民政策。对相关部门认定核准身份且符合医疗救助对象的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实行差额征收,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具有多重身份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切实减轻特殊群体缴费负担,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医保、税务、财政等部门强化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党建联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宣传参保缴费政策及信息公开,联合开展参保缴费信息核查,及时通报参保缴费工作推进情况,共同防范基础信息安全、费款安全,合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