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上午,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临沧市首届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会议。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鲁建梅同志为受聘的监督员颁发聘书并作讲话,副局长李莉娜同志主持会议。此次受聘的医保社会监督员共46名,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律师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聘期三年。
会议指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是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是对地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量的有力补充。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要扛牢扛实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保持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不断推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发展。
会议强调,全体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要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一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医保政策,主动了解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熟悉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哪些范围是重点打击对象,要抓住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线索,以保证监督工作不偏差、不走形。二要主动履职,充分认识肩负的光荣使命,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三要遵守纪律,在监督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公道正派、秉公办事,按照规定的方式方法实施监督,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四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