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医保职能 积极主动服务大局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疫情防控显担当

发布日期: 2022-05-05 11:09 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及时向定点救治机构预拨专项救治资金,不断优化疫情期间经办服务,主动服务大局,结合医保职能积极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一条心”谋划,疫苗接种及费用保障“到位”。临沧市医疗保障局非常之时扛起非常之责,切实履行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政治责任,落实多部门协作机制,组建由医保、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费用保障工作方案,及时上解新冠病毒疫苗费用预算专项资金,及时向定点接种机构支付疫苗接种费用,做到采购费用“钱等苗”、接种费用“及时付”,确保不因费用保障影响疫苗接种进度。截至目前,共上解新冠肺炎疫苗专项资金23263.36万元。

坚持“一股劲”落实,核酸检测降费政策“到地”。自新冠爆发以来,核酸检测成为防疫必要手段之一,为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减轻核酸检测给群众带来的消费支出,在集采、混检等相应手段的调控之下,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局统一安排部署,连续4次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总费用从260元/人次降至不超过28元/人次、多人混检不超过8元/人次,持续降低常态化防疫成本。截至目前,累计支付新冠肺炎疫苗515.40万剂次接种费用4123.24万元。

坚持“一条线”贯穿,专项救治资金预拨“到底”。及时向定点救治机构预拨专项救治资金,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费用,及时与医疗机构单项结算费用、冲减预拨基金,并根据疫情发生情况进行追加,全面确保救治患者不因医保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医保费用问题影响救治。截至目前,累计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拨专项救治资金2100万元。

坚持“一张网”办理,医保经办服务“到边”。通过优化经办流程、简化经办环节、创新服务方式,结合延期办、预约办、下放办等方式,倡导办事群众和单位采取掌上办、电话办、网上办等非接触办理模式,在保障疫情防治期间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医保服务质量不打折的同时,最大限度实现经办服务“再创新”,费用拨付“再提效”,服务便民“再瘦身”。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办件5447件,开展咨询服务887次,群众满意度100%。

坚持“一盘棋”推进,主动服务大局“到点”。落实对包保的镇康县军赛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责任,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包保督导县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并按“三三”制方式分设5个督导工作小组,轮流开展督导工作,现场检查乡政府及全乡六个行政村疫情防控情况,现场查看疫情防控点值班值守情况以及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居民小区疫情防控情况,抽查医药机构11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6家、村级小学4个。进一步落实包保网格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每天安排4-5名工作人员开展宣传点的值班值守,全力配合菜园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累计值守200余天700余人次。

坚持“一个调”管理,内部疫情防控“到人”。建立局疫情防控值班制度,由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任总值班、副局长任值班领导,科室及下属机构负责人、干部职工为成员,分三班循环替换值班。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加强对办公区的管理,作好重点人员防控,按每15天检测一次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规范做好公共办公区清洁消杀,加强办公室内部清洁消毒,切实筑牢单位内部疫情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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