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临沧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讨论会在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会议通报意见建议梳理情况,参会部门和单位分别发表对“双通道”管理机制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双通道”管理机制和“双通道”药店遴选评分标准。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顺安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是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进一步拓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保障渠道,提高参保患者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而实施的一项改革。通过施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将进一步破解国家谈判药品“进院难”问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细化责任,结合临沧市实际优化“双通道”药店遴选评分标准,确保“双通道”管理机制落地实施。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进度,强化督促落实。一是加深对“双通道”管理机制再认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重要意义;二是算好基金账,保持医保基金平衡,强化基金监管,保证规范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逐步放开,提高参保患者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四是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药品“双通道”政策落地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临沧市人民医院等3家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本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市医疗保障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