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制度”有保障,困难群众有“医靠”

发布日期: 2024-05-28 10:00 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患病是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越是在贫困地区,越要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避免“辛辛苦苦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将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紧紧围绕“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得病”的目标,聚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特殊困难群体,着眼精准、强化协作,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等特惠政策,做到“小病没负担,大病有兜底”,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在临翔区文华社区的“双景”兄弟就是医保“三重制度”保障的切身受益者,自2018年起,兄弟二人确诊血友病,他们的治疗之路充满坎坷,频繁往返于各大医院,治疗次数超过80次,医疗费用沉重。然而,医保的“三重制度”犹如及时雨,为他们带来了看病就医的“医靠”,也带来了生活的曙光。2023年,这对兄弟的医疗费用高达144万元,但在医保政策的帮助下,基本医保报销了30万元,大病保险进一步报销了99.23万元。区医保局知悉兄弟二人情况后,组织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一同主动入户做好政策解释及服务工作,他们又通过医疗救助报销了10.77万元,总计报销金额超过140万元,个人仅需承担4.6万元,报销比例高达97%。

这不仅仅是“双景”兄弟个人的故事,更是临沧市医保“三重制度”保障给困难群众提供坚实“医靠”的缩影。2023年,临沧市救助资金支出14751.54万元,使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52.83万人,人均降低个人缴费负担132.55元。医疗救助对象因长期慢性病、重特大疾病等就医享受医疗费用救助45.69万人次(门诊37.03万人次,住院8.66万人次)72165人,救助资金支出7373.3万元,人均救助1022.65元(不含基本医保和大病报销部分),极大降低了医疗救助对象经济负担。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了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健康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恪尽职守、奋勇争先,用实际行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践行医保人的初心和使命,让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