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医保局结合实际,进一步释放政策利好,通过三大举措提高特殊病门诊待遇保障水平。
新增两个门诊特殊病管理病种。一是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新增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管理,重点保障由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治愈出院后在门诊开展的呼吸功能障碍、躯体功能障碍、心理功能障碍等符合规定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用。二是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费用(不含国家免费抗病毒药物)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提高我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保障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
落实落地谈判药品政策。针对群众谈判药门诊开药难、负担重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报销政策,让群众吃得起药。同时,协调定点医疗机构,结合诊疗特色,有针对性地提高谈判药门诊备药数量,让群众开得到药。自今年5月份以来,已有107人次享受门诊谈判药品报销政策,医疗基金待遇支出16.61万元。
打通门诊用药“最后一公里”。深化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通过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将卫生健康部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重点人群,不再备案,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实现“两病”人群全覆盖,确保“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应保尽保、待遇及时兑现。自2019年11月以来,“两病”待遇享受人次达66.16万人次,医疗基金待遇支出4946.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