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重点任务清单,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全面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以多方协同监管、专业性监管,力争逐步建成与本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相匹配、与医疗保障水平相适应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建立全市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临沧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16个部门共同参与,研究解决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基金监管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部门间协同配合得到加强,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已成功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方面问题5个。
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以公开选聘和直接聘用的方式,聘请由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单位、新闻媒体等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相关人员、行业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等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使用管理医疗保障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医保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检查、稽核等活动,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已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46名。
建立专家库管理制度。建立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管理制度,聘请临床医学类专家、会计类专家、信息系统类专家、药剂师类专家、医保基金管理及审核类专家、执业药师类专家等医保领域监督管理专业人员组建专家库,医疗保障部门从专家库中抽选组织检查、案件查办及其他工作所需专家,充实基金监管力量,有效提升基金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截至目前,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共有专家205名。
2021年,全市完成定点医药机构检查1666家,实现检查全覆盖,共查处496家,解除定点服务协议4家,行政处罚6家,追回医保基金1348.78万元,行政罚款24.35万元。